华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生文明离宿评估办法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通知公告2014-05-28 16:48:00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毕业生文明离宿是学校的优良传统和文化品牌,是学生教育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展示我校毕业生风采的重要舞台。为了继承和发扬“四留下”优良传统,切实做好本科毕业生文明离宿工作,确保毕业生安全、文明、有序离宿,经征询院系意见并结合学校实际,特修订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学生工作部(处)、后勤管理处(宿管中心、校区后勤办、爱卫会)、各学院。
    二、评估内容
    1.文明离宿率
    2.宿舍设备设施完好率
    3.宿舍环境卫生情况
    4.毕业生参与度
三、评估原则
     1.客观、公平、公正、公开
     2.注重效果与注重过程相结合
四、评估办法
    毕业生离宿评估工作打分按阶段以100分制计算,最后分数按一定比例纳入学校院系毕业生就业工作综合考评体系。
 (一)第一阶段(毕业生离宿前一个月):常规检查阶段,占40%  
  1.常规检查阶段评分标准
总 分内     容办法备 注1001.1院系重视及到位情况:院系副书记或辅导员每周至少一次巡查毕业生宿舍(凭宿舍值班本上签名);有异常情况能及时到达所在宿舍处理。(30分)不巡查每次扣10分,异常情况不到场处理扣30分校区后勤部门根据书面登记情况进行统计反馈1.2学生参与度及卫生情况:积极动员和组织学生自己搞好内务卫生,离校前房间的杂物及时清除,房间、走廊打扫干净(凭宿管负责人登记)。(20分)不是学生自己搞卫生的扣10分1.3遵守离宿纪律情况:配合管理和检查,达到安全、文明、有序总体要求;无使用违章电器;无损害公物;不往楼下扔杂物;不酗酒;不喧哗躁动;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凭宿管负责人登记及监控录像等)。(20分)违反一项扣10分,扣完为止,1.4按时离宿率100%,钥匙退还率100%。(30分)房间钥匙退还率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1分,不按时离宿的每滞留一人扣1分,扣完为止
2.相关人员: 各院系副书记、辅导员、后勤宿管(物业)相关负责人及各栋宿舍主管(管理员等)。
(二)第二阶段(毕业生离宿次日):文明离宿验收阶段,占30%
     1.验收阶段评分标准
总 分内     容办法备 注1002.1卫生状况:房间卫生总体状况良好,大件垃圾已清理;门口(走廊)无垃圾堆放;无乱涂乱画、房间墙壁干净;门、窗、台、凳、床、风扇、灯管干净整洁;独立的洗手间和冲凉房洁净没有异味。(50分)根据检查情况酌情给分 2.2公共设施情况:无破坏公物现象(床、台、凳、书架、行李架、门锁、电线、灯管、风扇等各类公共设施设备完整无损、摆放有序);无乱拉电线、网线。(30分)家具、设备、设施如有破坏酌情扣分 2.3遵守离宿纪律情况:达到安全、文明、有序,按时离宿总体要求,没有乱丢乱扔乱放等现象(20分)根据检查情况酌情给分 
2.参加人员:学生工作部(处)领导、校团委领导、后勤管理处领导、各院(系)副书记、宿管工作负责人。
(三)第三阶段(毕业生离校后一周):复查阶段,占30%
1.复查阶段评分标准
总 分内     容办法备 注1003.1卫生状况:对毕业生房间进行普查,积极采取措施,使房间内卫生状况达到可迎接新生入住的标准,要求所有房间的杂物全部清理,房间、走廊彻底打扫干净,门、窗、台、凳、床、风扇、灯管均做到干净无灰尘(60分)根据检查情况酌情给分,不达标的酌情扣分 3.2公共设施情况:公共设施设备完整无损、摆放有序(床、台、凳、书架、行李架、门锁、电线、灯管、风扇等);无乱拉电线、网线等。(20分)根据检查情况酌情给分 3.3最终离宿情况:实现安全、文明、有序总体要求和最终目标,房间钥匙退还率100%,按时离宿率100%,没有拖欠住宿费、超额水电费等费用等。(20分)根据日常管理及检查情况给分 
2.第三阶段参加人员:学生工作部(处)领导、校团委领导、后勤管理处领导、宿管工作负责人、爱卫会成员。
(四)综合评分计算方法
综合评分=第一阶段得分×40%+第二阶段得分×30%+第三阶段得分×30%
(五)补充说明
1.毕业生应按规定时间全部离宿,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离宿者,由院系出具证明,石牌校区由宿管中心批准,其他校区由校区后勤办批准,统一集中到指定的房间住宿。
2.未退的钥匙由各院系追交或补缴成本费。
3.具体检查评估时间以学生工作部(处)颁布的毕业生离校工作总体安排为依据,另行通知。
五、奖项设置及奖励办法
学校每年以校区为单位评选毕业生文明离宿工作先进单位奖,即对文明离宿工作中表现突出效果明显的院系授予文明离宿工作先进单位奖。综合评分按从高到低排列。具体奖项设置如下:
一等奖
本校区综合评分排列第一名,占本校区院系的10%。
二等奖
本校区综合评分排列第二至三名,占本校区院系的20%。
三等奖
占本校区院系的35%(石牌校区综合评分排列第四至七名,大学城校区综合评分排列第四至六名)。
达标奖
综合评分70分以上。
毕业生宿舍检查的评分结果以院系为单位进行排名,排名结果及存在问题对外公布并抄送校主管领导、学生工作部(处)、后勤管理处、各院系等。
毕业生就业工作结束后,学校召开毕业生工作总结表彰会,对获奖院系颁发奖状和奖金。
南海校区的文明离宿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具体评估工作及奖项设置由校区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后报学生工作部(处)及后勤管理处批准实施。
六、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原办法废止。最终解释权归学校学生工作部(处)和后勤管理处。
 
                                                  学生工作部(处)   
                                   后勤管理处 
                               二○一四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