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广州日报•华美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通知公告2014-03-14 09:59:00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各学院: “广州日报广爱慈善基金”是由广州日报发起,由广州日报与广州市慈善会共同管理的公募基金。目前有三大品牌项目:重大疾病救助、广爱梦想舞台和广爱同行社区公益计划。该基金拟捐赠我校10万元人民币,设立“广州日报•华美助学金”,用于一次性资助我校25名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4000元。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名额分配(单位:人) 校区学院名额校区学院名额石牌校区历史文化学院1大学城校区文学院1政治与行政学院1法学院1外国语言文化学院1体育科学学院1教育科学学院1音乐学院1数学科学学院1公共管理学院1地理科学学院1经济与管理学院1计算机学院1信息光电子科技学院1教育信息技术学院1物理与电信工程学院1生命科学学院1化学与环境学院1美术学院1南海校区软件学院1旅游管理学院1国际商学院1心理学院1城市文化学院1 南海学院1合计25二、申请学生的条件 1.2013年入学的普通高等教育类全日制本专科新生。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没有受过通报批评和纪律处分。 3.明礼诚信,团结友善,积极承担社会工作或参加义务性、公益性活动,乐于为集体和同学服务。 4.上学期无不及格科目,且本科学生平均学分绩点文科3.0、理科2.8以上,专科学生平均分在75分以上。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且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评选程序 1.学生申请。凡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条件者,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出参与评选申请。 2.初评。学院对申请的学生进行审查和评议,按照学校分配的名额,确定上报学校的人选并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 3.网上申请。各学院在3月20日之前将公示后无异议的申请学生名单输入学生工作信息系统,并在网上审核。 4.学院上交材料。各学院务必于3月21日中午12:00前将学生的申请材料上交至所在校区的资助管理科,逾期不交者视为放弃,资助管理科将不再催交、接收材料,所空出的名额由资助管理科统筹再分配。 5.审核。学生工作部(处)于3月21日下午对候选学生人选进行网络及纸质材料审核。 6.公示。学生工作部(处)将候选名单在校园网公示3日。 7.上报。对公示合格的人选,由学生工作部(处)拟文造表,上报广爱基金审批。 8.发放。待资助经费到位后,按照学校财务处助学金发放规定,统一发到学生缴纳学费的建行卡账户中。 四、需提交的材料清单 1.《广州日报•华美助学金候选学生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用A4纸双面打印。 2.申请书1份,由学生本人介绍家庭情况、申请理由及自己的人生理想(用A4文稿纸整齐书写或打印),申请书需学生本人签字。 3.身份证复印件1份。 4.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学习成绩单1份(需教务员或主管副院长签名,加盖院章)。 5.相关的困难证明复印件1份。 6. 《广州日报•华美助学金候选学生基本情况汇总表》(按附件2表头绘制EXCEL表格),副书记签字后加盖学院公章,并提交电子版至电子邮箱xsswglk@126.com。 五、对受助学生的要求 1.资助方有可能会将受助学生的基本信息在媒体上公开,申请该项目的学生视为接受此种公开方式。 2.该项目的受助学生将自动成为我校“新长城华南师范大学自强社”的成员,请积极参与自强社组织的各类活动。 3.受助学生在校期间应积极参加资助方组织的各类活动及学校组织的社会公益活动。 六、学院工作要求 各学院在评选社会捐赠奖助学金的过程中,必须做到如下几点: 1.各学院必须高度重视此次评选工作,认真按照学校的具体要求,树立全局观念,按期完成任务,切实做好推荐评选工作。 2.工作必须深入细致,务必将学生的情况,包括学习情况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情况摸清摸准。 3.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原则,不得点名照顾,务求评选结果客观、准确,力戒拆分奖助学金进行评选的情况发生。 4.严格执行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注意发扬民主和广泛听取同学的意见。 5.各学院应当加强对奖助学金获得者进行艰苦奋斗和感恩教育,引导他们合理使用奖助学金。 6.在评选过程中遇到特殊问题,可随时与学生工作部(处)的领导和项目负责老师联系。 七、负责人联系方式及材料上交地点 石 牌校区: 行政楼327 蔡老师(85215261) 大学城校区: 行政楼A416 林老师(39310042)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2014年3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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