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学生参加全省高校 “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学生资助2013-10-23 10:43:00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各学院:
为大力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全面展现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取得的巨大成就,加强对学生的励志感恩教育,也展现我校新一代大学生的青春奋斗风采,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高校开展“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学校拟组织学生参加全省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征文活动的开展,及时将通知转发至学院各年级,并精心组织实施。要加强宣传,积极引导鼓励在校学生参与此次征文活动,有重点地组织一些学生和老师投稿。
二、征文活动主要内容
(一)本次征文活动的口号“中国梦·谁的青春不奋斗”。征文主题是“助学·筑梦·铸人”。
(二)征文起止时间:2013年10月23日至11月12日。
(三)征文要求:
1.征文活动主要面向全校国家助学政策受助学生含在校生及毕业生,以下简称“受助生”),撰写自己的青春奋斗故事;同时欢迎受助生的同学和学院从事资助工作的老师,以受助生生活、学习和工作经历为核心,撰写相应征文。
2.题目不限,体裁为记叙文,一般每篇集中讲述一位受助生的故事。无论征文核心人物是作者本人还是他人,均要求内容真实,感情真挚,突出人物个性和独特经历,传递正能量。提倡短小精悍,文风平实,字数不超过2000字。
3.作为征文核心人物,在校受助生必须学习刻苦,生活俭朴,积极参与各种有益活动,形象良好;已毕业助学贷款受助生必须能够按时归还助学贷款,工作业绩突出。
4. 征文须保证从未在其他刊物上发表;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
5.本次活动组委会对所有获奖作品拥有使用权。
6.投稿流程:请有意参加的老师和学生填写报名表(见附件),于2013年11月12日前,连同征文一并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xsswglk@126.com。同时,将纸质版征文交所在校区学生事务管理科
7.格式要求:页面设置,A4纸;页边距,上下左右均为2厘米;打印格式,正标题小二黑体加粗,副标题小三黑体,一级标题小三黑体,二级标题四号宋体加粗,正文四号宋体;字符间距,标准;行距,全文行距1.25倍。
(四)征文活动方式
学校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全省征文评选。本次活动具体工作由省教育厅学生助学工作管理中心和广东教育杂志社负责,由征文评审委员会聘请专家,经过初评和终评,确定最终评审结果。活动期间,优秀文章将在相关媒体进行推荐宣传,并编辑出版文集,同时推荐参加全国征文评选。
三、征文表彰
此次活动全省设优秀征文奖,由征文评审委员会评审,设置特奖5名,青春励志奖15名,杰出奖10名,优秀奖20名。
注:奖项授予对象
特别奖:在校受助生;青春励志奖:在校受助生及在校受助生同学;杰出奖、优秀奖:符合条件的所有投稿人。
在活动参与过程中遇到特殊问题,可随时与学生工作部(处)相关老师联系。联系人:林老师,电话:39310042。
材料上交地址:
石牌校区:行政楼327;大学城校区:行政楼A416;南海校区:学生活动中心204。
学生工作部(处)
201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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