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4年毕业生资源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通知公告2013-05-09 08:56:00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各院系:
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的要求和我省“十二五”期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统一部署,为做好我校2014年毕业生就业派遣工作。现就报送2014年毕业生资源信息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院系须在2013年5月29日17:00前将2014年毕业生资源信息报送学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以便及时汇总上报教育厅。
二、上报对象范围:
通过全国高考,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统一录取的,有学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并计划于2014年毕业的(包括因休学、留级等原因延迟到2014年毕业的学生)均在上报范围内。
下列情况的学生不在上报范围之内。
(一)没有正式学籍的学生、旁听生;
(二)成人教育、函授教育、业余、夜大、自考、网络教育等学历教育学生;
(三)港、澳、台学生;
(四)外国籍生源学生。
三、为确保各院系上报的毕业生资源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各院系上报毕业生资源信息数据库的同时按要求填报广东省2014年高校毕业生资源信息统计表(附件2),并请各院系主管领导签名并加盖公章,于2013年5月29日17:00前交到各校区就业办。
四、资源信息上报方式:
(一)就业办下载由省就业指导中心生成的2014年毕业生初始生源数据库,请各院系于5月17日17:00前与就业办陈老师(85211035)联系,索取本院系14届生源数据;
(二)组织14届毕业生核对、补充生源信息,注意填写过程中不要修改excle表格格式、字体大小,删除或调整相关信息,只需往表格中填写信息,方便将数据导入大学生就业在线系统;
(三)填写好的表格于5月29日17:00前发给就业办陈老师(ruihaochen@163.com),由就业办通过“广东大学生就业在线院校端”管理程序统一报送。
高校毕业生资源信息的收集工作关系到高校毕业生就业方案的编制、高校毕业生的顺利派遣等一系列工作。各院系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认真做好毕业生资源信息的收集、录入、审核和校验工作。各院系在报送过程中如有任何建议和要求,请及时与学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桂老师、陈老师联系020-85211035。
附件:请点击此处下载
1. 注意事项
2.大学生就业在线院校客户端管理系统基本操作说明
3.201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资源信息统计表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二0一三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