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届毕业生2012-2013学年度评优工作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通知公告2013-04-08 20:35:00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各院系:

2013届毕业生2012-2013学年度奖学金评奖工作将启动,为了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院系按时依照执行。

  一、评奖要求

  2012—2013学年度评优按《关于印发华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年评优奖励办法的通知》(华师【2005】139号文)及《关于加强全日制学生学杂费收缴工作的通知》(华师【2009】146号文)精神执行,各院系要坚持求真务实、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加强学生的思想教育,引导学生正确评价自己与他人,正确看待名利。坚持正当竞争、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协调好同学之间的关系,用正确的方法激发和调动学生成才发展的积极性。

二、申报方式

此次评奖仍然采用学生工作信息系统 ”进行网上操作,采取“学生网上申请-院系网上推荐与审核-学生工作部(处)网上审批”的方式。

三、奖学金发放标准、方式及要求

(一)奖学金发放标准

根据《华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年评优奖励办法》(华师【2005】139号文)第八条规定:第四学年度的先进个人的奖学金按50%发放。

(二)奖金发放方式

奖学金由财务处统一发放,请通知获奖学生检查工行缴交学费存折(卡)是否能正常使用,以便财务处能顺利将奖学金转到获奖学生的账户。

四、关于欠费学生参评问题

  根据《关于加强全日制学生学杂费收缴工作的通知》(华师【2009】146号文),欠费学生不得享有各种评优、评奖和推荐资格,应确保提交的初选学生已交清学杂费。学生系统与学校缴费系统挂钩,如学生网上申请奖学金时是欠费的,则学生系统不予申请。各院系要确保提交的候选学生没有欠费。

四、工作进度安排

时间

工作安排

4月15日之前

学生登录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申请;

4月30日之前

各院系根据《华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年评优奖励办法》(华师【2005】139号文)及《关于加强全日制学生学杂费收缴工作的通知》(华师【2009】146号文)进行评选;

5月7号前

各院系进入数字华师-学费查询系统审核初选学生的是否缴清学费和住宿费,将初选未欠费名单在本院系公示5天;为避免出现系统和学生纸质申请表的获奖项目不同,院系必须统一打印未欠费获奖学生的《华南师范大学学年评优申请登记表》,副书记在《华南师范大学学年评优申请登记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通过“学生工作信息系统”进行上报。

上报后将《华南师范大学学年评优申请登记表》交到学生处,学生处凭该表格进行网上审批;

5月20号前

学生处将获奖学生名单在学生处网页公示5天,网上申报学生奖学金;

5月底-6月初

 

学生工作部(处)拟稿;学校发文公布获奖名单;

荣②学生部统一打印、盖章、发放;

③财务处将奖学金发放到学生建行个人账户。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二〇一三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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