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四届就业指导课教学技能竞赛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通知公告2012-10-11 14:34:00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各院系:

为促进学生就业指导工作的开展,加强就业指导课程建设,提高学生政工干部讲授就业指导课的能力,经研究拟定于10月-11月举办第四届就业指导课教学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参赛对象及要求

1、要求每个院系至少推荐一名政工干部参赛;

2、鼓励2009年后新参加工作的政工干部参赛;

 

二、       竞赛办法

1、初赛 分三个校区分别进行,参赛人员根据就业指导中心提供的选题选择一项(见附件一),准备20分钟的授课内容及教案一份(见附件三)。

要求使用多媒体课件辅助教学,竞赛时进行现场模拟教学,模拟课堂教学可组织学生听众10人。

各校区初赛前两名进入决赛。

2、决赛考核教学技能、教案撰写及现场问答。

 

二、竞赛时间及地点:

1、初赛:

石牌校区:时间:10月30日(星期二)上午8:30—12:00

地点:待定  

大学城校区:时间:10月31日(星期三)上午8:30—12:00

地点:待定 

南海校区:初赛时间、地点自定

2、决赛:

时间:11月20日(星期二)上午8:30——12:00

地点:石牌校区(待定)

 

三、评比办法:

1、初赛:由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组建评委组根据参赛老师现场授课及教案撰写两方面能力进行打分,具体分数如下:

1、  教学技能占70%;

2、  教案撰写占 30%;

 

2、决赛:由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组建评委组根据参赛老师现场授课、教案撰写及现场问答三方面能力进行打分,具体分数如下:

1、  教学技能占50%;

2、  教案撰写占30%;

3、  现场问答占20%;

 

四、奖项设置:

本次竞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授以证书和奖金。

 

 

 

 

学生工作部(处)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2012年10月9日

 

 

附件一:教学技能竞赛选题范围.doc

附件二:报名表.doc

附件三:教案表格.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