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国家资助 助我成长”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通知公告2012-07-27 15:27:00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各院系:
近日,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国家资助 助我成长”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现在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
本次征文活动的主题是“国家资助 助我成长”。
二、征文对象
获得国家资助(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国家助学政策资助)的在校学生及2012年应届毕业生。
三、征文时间
2012年7月5日至9月8日。
四、征文要求
1.征文需体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国家和省的资助政策支持下,不畏困难、积极进取、奋发学习、自立自强、诚信感恩、成长成才的精神面貌,主题鲜明、内容充实、形式新颖、感情真挚,鲜活生动。
2.题目、体裁不限,正文不超过4000字。
3.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
4.征文须保证从未在刊物上发表。
5.广东省教育厅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所有获奖作品拥有使用权。
6.征文正文格式要求(纸质版、电子版同):
页面设置:A4纸;
页边距:上下左右均为2厘米;
打印格式:正标题小二黑体加粗,副标题小三黑体,一级标题小三黑体,二级标题四号宋体加粗,正文四号宋体;
字符间距:标准;
行距:全文行距1.25倍。
五、评选与表彰
1.此次活动由广东省教育厅主办,具体工作由省教育厅学生助学工作管理中心和广东教育杂志社承办,并由省教育厅聘请专家组成评审组,确定最终评审结果。学校将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10篇作品参加评审。
2.本次活动设优秀征文奖若干名,其中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获奖个人由广东省教育厅给予表彰并颁发证书,同时选择优秀作品报送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参加全国评选。
3.推荐优秀获奖作品在广东教育杂志社相关杂志上发表,并向有关新闻媒体推荐宣传,编辑出版文集。
六、征文参加方式
参加征文者请于2012年9月7日前将作品的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xsswglk@126.com,邮件主题写明“学生姓名+助我成长征文”。
联系人:林老师,联系电话:85215801 
 
学生工作部(处)
                                     一二年七月二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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