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华南师范大学2012年“赢在明天,我要创业”创业实践活动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通知公告2012-06-27 15:33:00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各院系: 创业是一种精神,创业是一种意识,创业是一种挑战;创业是团队合作,创业是历炼成长,创业是生命体验。为了让更多的同学增强创业体验,参与创业实践,实现创业梦想,培养创新意识,增强创业能力,提升大学生创业竞争力,华南师范大学创业学院拟举办“赢在明天,我要创业”为主题的2012年暑期创业体验活动。现面向全校招募实践队伍,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2012年7月7日——15日 二、活动对象:华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三、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华南师范大学创业学院 承办单位:华南师范大学创业学院石牌分院 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团委 华南师范大学创业先锋俱乐部 四、活动形式:以3-6人组成一个微型公司,利用学校提供的创业启动资金自选项目进行为期7天的创业实践活动。 五、活动内容: 序号流程时间内容1报名6月18-7月2日3-6人自由组队,填写报名表,7月2日前发送至活动邮箱:hsyingzaimingtian@163.com2选拔7月6日根据报名情况选拔参加实践活动的队伍3培训7月7日-8日对创业实践活动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4撰写商业计划书7月8日经过培训,结合团队的经营项目,撰写商业计划书,于7月8日晚23:00前发送至活动公共邮箱。5实践7月9日-15日创业学院为每个创业团队提供300元启动资金,参与团队必须仅以此资金作为创业资金进行创业实践活动6分享7月15日晚上创业实践活动小结,团队分享创业体验7展示9月13日实践团队展示创业收获,评选出相应奖项若干个,进行奖励。六、活动要求: 1.创业实践团队以公司化模式组队进行,自选项目,自主营销。 2.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若公司经营不善导致亏损,由各团队自行负责损失,实际亏损的创业启动资金可不再收回学校;如各团队报名后没有进行创业实践,则需回收全部创业启动资金;若公司盈利,则回收学校提供的创业基金,重新分配作为获奖团队的奖金。 3.实行每日工作会制度,填写创业日志,并将创业日志于每天24:00前发送到活动公共邮箱。 4.实行每日财务报表制度。各团队必须制定详细的财务报表,记录每日进货、销售、现金流转及盈利亏损情况,并于每天24:00前发送到活动公共邮箱。 5.总结材料:活动结束一周内,即截止到7月22日,各团队需上交团队总结材料及活动相关相片、视频资料,每位队员上交个人体验心得1份。以上材料请于7月22日24:00前发送到活动公共邮箱。以上资料需按时按质提交,否则收回创业基金,并不许参与评奖。 七、活动须知: 1. 所有团队队员在参与创业实践活动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及相关商业法规; 2.所有团队必须遵守诚信经营的原则,所经营的产品必须是经质量检测合格的产品; 3.遵守本次创业实践活动的相关要求; 4.参与本次活动,所有团队成员必须告知家长并获得同意 八、活动保障: 1.创业学院为每位参与创业实践活动的学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2.设立“‘赢在明天,我要创业’创业实践活动” 办公室(设在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团委),对活动进行指导、组织和统筹。 3.每个创业实践团队须获得负责人所在院系的支持,并获得指导老师的全程指导和协助。 九、其他事项: 1.活动公共邮箱:hsyingzaimingtian@163.com 2.联系人:李 凯老师 159-1437-5900(学生群短号:665900) 张容彬同学188-2511-1254(学生群短号:621254) 十、未尽事宜,由华南师范大学创业学院解释。 华南师范大学创业学院 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团委 华南师范大学创业先锋俱乐部 二O一二年六月十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