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国防生档案核查工作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学生资助2011-11-29 12:21:00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各相关学院:
根据广州军区对国防生档案进行普遍审查的文件精神,军区拟定于12月10日对我校国防生档案管理进行检查评比。审查内容包括两部分,一是与部队相关档案,由校国防生管理办公室负责;二是普通大学生档案,由国防生所在各学院负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档案核查时间和地点
请各相关学院国防生所在年级辅导员于12月1日-5日到所在校区学生事务管理科统一核查档案。
二、档案核查流程
1.核实学生中学和大学阶段的档案材料,并做好登记。对照档案袋里的资料,重新核实档案目录“入学时”相应项目的打勾情况。若有变动,请及时更改(必要时可以重新填写目录表)。
2.核查档案袋里是否有《华南师范大学学生登记表》,如无,请通知学生重新填写并放入档案袋归档。
3.辅导员签名确认。档案整理核查完成后,请辅导员在《华南师范大学学生档案目录表》右下角处重新签名,严禁由他人代签。
4.《华南师范大学国防生档案资料统计汇总表》将作为广州军区审查之用,请下载《华南师范大学国防生档案资料统计汇总表》(见附件),认真填写,经签名盖章后,于12月6日前交回国防生管理办公室。
三、注意事项
1.档案核查是一项严肃而重要的工作,各院系相关辅导员在核查过程中必须在场。
2.各院系可安排高年级素质好的学生党员协助。核查档案前必须对参加的人员进行培训。
3.在核查过程中要确保档案材料没有错装、漏装和多装。
4.若发现档案中缺少材料,请务必补齐。
5.按时间进度落实工作。
负责人:彭海,电话:85211208。
联系人:林海岸、蔡颖,电话:85215801、39310042。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华南师范大学国防生管理办公室
二O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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