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2011-2012学年“珠海海外联谊会助学金”续捐申请材料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学生资助2011-09-28 12:59:00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各院系:
2011-2012学年“珠海海外联谊会助学金”续捐工作已经启动,根据“珠海海外联谊会助学金”评选细则,该项目资助16名2009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资助2000元/年,连续资助四年。为了做好今年的续捐申请工作,请各院系2009级辅导员认真配合,做好如下工作:
一、通知继续接受资助学生准备申请材料
(1)《2011年珠海海外联谊会助学金申请表》(附件一)一份;需签署意见,并加盖院系公章;
(2)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复印件一份;
(3)入学以来的成绩单。
二、退出与替补申请
1.退出申请。如有同学家庭经济状况好转,自愿退出“珠海海外联谊会助学金”项目,请提交“申请书”一份,并由辅导员签字确认。
2.替补申请。退出后剩余的助学名额由同学院同年级的困难学生替补,替补同学同样需提交以上申请材料。
三、对受助学生的要求
1.定期以信函等形式向珠海海外联谊会汇报个人的学习和思想状况,报答捐赠单位的关爱之心。
2.受助学生在校期间应积极参加资助方组织的各类活动及学校组织的社会公益活动。
四、上交材料
各院系在10月10日前将《申请表》交到学生事务管理科。
材料上交地点:
石 牌校区:行政楼327 郑老师 85215261
大学城校区:行政楼A416 蔡老师 39310042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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