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选民的公开信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通知公告2011-08-10 17:16:00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各位选民:
近期,广东省、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全面部署了区(县)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要求118日前完成人民代表大会的召开。根据宪法、法律的规定和贯彻上级的部署,天河区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就做好选民登记及代表选举作出了决定,天河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时间定为20117月下旬至9月中旬。8617日为选民登记阶段;818公布选民名单;823公布代表候选人名单;831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98为天河区人大代表选举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截至选举日,年满十八周岁即199398(含该日)以前出生的公民为选民。选民必须经过登记后方可参加选举。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每一选民只能在一个选区办理选民登记。选民在户籍所在地办理登记。实际上已经迁居本地但户籍没有转入的,在取得户籍所在地选民资格的证明后,可以在现居住地办理选民登记。选民名单公布后,未列入其中又不申请列入的,视为放弃选举权。
请符合条件的每一位选民,积极参加区人大代表选举活动,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
201198请你投下庄严神圣的一票!
广州市天河区选举委员会
2011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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