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1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伙食补助专项资金的紧急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通知公告2011-06-10 16:50:00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各院系:
根据《关于安排大中专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学生伙食价格临时补贴专项资金的通知》(粤财教〔2011〕133号)精神,为缓解学生因物价上涨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带来的生活压力,省财政一次性下拨我校临时补助专项资金462960元,用于我校5787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临时伙食补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临时伙食补贴必须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贴,补贴期限为2011年3月至2011年6月共4个月,补助标准为每生每月20元,本次合计每生发放80元。
二、临时伙食补贴将发放到受助学生缴纳学费的工商/建行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内,发放完毕后,请相关年级辅导员协助通知学生及时查收及签领,并将签领表交到两校区学生事务管理科。
三、临时补助具体分配指标见下表:
院系 | 名额分配(人) | 补助金额(元) | 院系 | 名额分配(人) | 补助金额(元) |
历史文化学院 | 191 | 15280 | 文学院 | 419 | 33520 |
政治与行政学院 | 170 | 13600 | 法学院 | 165 | 13200 |
外国语言文化学院 | 226 | 18080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473 | 37840 |
教育科学学院 | 151 | 12080 | 体育科学学院 | 182 | 14560 |
数学科学学院 | 308 | 24640 | 信息光电子学院 | 120 | 9600 |
生命科学学院 | 210 | 16800 | 物理与电信工程学院 | 410 | 32800 |
地理科学学院 | 173 | 13840 | 化学与环境学院 | 301 | 24080 |
美术学院 | 138 | 11040 | 音乐学院 | 132 | 10560 |
计算机学院 | 253 | 20240 | 公共管理学院 | 142 | 11360 |
软件学院 | 35 | 2800 | 大学城小计 | 2344 | 187520 |
教育信息技术学院 | 254 | 20320 | 南海校区 | 1186 | 94880 |
旅游管理系 | 148 | 11840 | 三校区合计 | 5787 | 462960 |
石牌小计 | 2257 | 180560 |
四、工作进度安排
完成时间 | 具体事项安排 |
6月13日前 | ①各院系根据本通知分配的名额,确定发放临时伙食补贴的学生名单; ②登录“学生信息管理系统”(旧),候选学生进行网上申请; ③登录“学生信息管理系统”(旧),院系进行网上审核; ④登录“学生信息管理系统(旧)”,用A4纸横向打印自动生成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伙食补贴专项资金初审名单表》(点击学生事务—奖助审批—打印本单位审批表-打印); ⑤初审名单表由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公章,交到两校区学生事务管理科。 |
6月16日前 | 学生工作处网络审核,确定学生名单。 |
6月23日前 | ①临时伙食补贴将发放到受助学生缴纳学费的工商/建行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内; ②院系登录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旧),用A4纸横向打印自动生成的签收表1份(点击学生事务—奖助审批—打印本单位签收表-打印); ③院系组织学生本人签收; ④院系将有辅导员签名确认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伙食补贴专项资金签收表》上交学生事务管理科。 |
备注 | 材料上交地址:学生事务管理科 石牌校区负责人:方老师(行政楼327) 电话:85211033 大学城校区负责人:蔡老师(行政楼A419)电话:39310042 南海校区负责人:陈老师(学生活动中心204) 电话:0757-86687367 |
五、请各院系务必从维护校园稳定和社会安定的高度出发,按时按质认真做好临时伙食补贴的评审及组织发放工作,并严格履行签收确认程序。
六、要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学生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二○一一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