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从2010级在校生中选拔国防生工作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通知公告2011-04-13 15:36:00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各院系、各有关部门:
根据广州军区政治部通知,2011年军区继续从我校低年级在校生中选拔国防生。为做好选拔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及专业
选拔计划5名(均为男生),选拔专业为光电信息工程及通信工程专业。
二、报名条件
(一)必须是参加全国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2010级在校生。
(二)思想品德和现实表现好,学业成绩优良,志愿献身国防事业,毕业时服从分配。
(三)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身高162厘米以上,每眼裸眼视力在4.6(0.4)以上,无扁平足、无色盲色弱、无任何传染性疾病。
(四)毕业当年不超过24周岁(199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三、国防生在校期间的待遇
国防生在校期间除享受普通学生同等待遇外,每年还可享受10000元的国防奖学金。在完成专业知识学习的同时接受军队组织的军政教育训练,培养军官基本素质。国防生顺利毕业且达到军队接收大学生入伍条件的,统一分配到部队担任指挥军官或技术军官。其职务军衔等待遇与同层次军校毕业学员相同,本科生毕业定为副连职,授予中尉军衔。
四、报名方法及截止时间
参加国防生选拔的学生即日起可到军队驻校选培办报名(联系人:单干事、彭老师;联系电话:85211208),报名时上交个人书面申请、《国防生选拔报名登记表》、《个人成绩单》(加盖印章),报名时间截止于2011年4月15日16时前。
五、国防生选拔程序
驻校选培办于4月19日进行初审,确定预选人员名单,4月20日至22日,组织预选对象进行面试、政审、体检和体能测试。
附:《国防生选拔报名登记表》
华南师范大学
二○一一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