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城就业办招聘助理启事(2011版)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通知公告2011-04-10 15:34:00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为做好毕业生就业及日常管理工作,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大学城校区)现面向全校09、10级本科学生及07级保研及考本校研究生者公开招聘半义务性质学生工作助理。
  一、整体要求
  1.报名者必须为华南师范大学全日制09、10级本科学生或者11级研究生,综合素质高,学习成绩优良(文科绩点不低于2.8,理科不低于2.6),在保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前提下有余力从事学生助理工作;
  2.严守工作纪律,注重团队合作,有大局意识和服从意识;
  3.工作踏实肯干,认真负责,做事耐心细致,大公无私,有奉献精神;
  4.文明知礼,表达、沟通能力较强,能胜任办公室的基本接待工作;
  5.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能熟练应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汉字录入速度较快;
  6. 除周末外,每周至少有两个单位时间(整个上午或下午)可到就业指导中心值班,若情况特殊,能保证有较多空余时间值班亦可;
  7.有文字、电脑技术、宣传设计等特长者优先。

  二、具体岗位要求
  1.综合事务组(3—4名),下设:
  ⑴文秘岗(1—2名):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要求形象较佳,有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及亲和力,文笔好,熟悉文秘工作者优先;
  ⑵调研岗(1名):要求综合素质高,文笔好,有调研及相关经验者优先;
  ⑶外联岗(1名):口才表达好,负责与校内其他部门、社团的联系及交流;有主持经验或外联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2. 档案组(1—2名):负责毕业生档案的整合和管理,以及就业相关各种档案手续的处理;
  3.技术组(1—2名):熟悉计算机软硬件及日常办公设备的维护,动手能力强,懂计算机维修、网络管理、网页设计者优先;
  4. 宣传组(1—2名):负责就业办相关活动的宣传工作,有一定的美工功底,要求熟练掌握如photoshop等制图软件,能设计及制作海报;有作品请带作品参加面试。

  三、待遇
  1.一经录用,即可接受一系列系统的培训,提升综合素质及工作技能;
  2.提供各种学习与实践的机会,充分接触用人单位,提高就业竞争力,实现个人的全面锻炼发展;
  3.属于半义务性质学生工作助理,享受勤工助学补贴;
  4.授予《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助理聘书》。

  四、招聘办法
  采取公开招聘、三轮考核和择优录用的办法。报名者经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等程序以后,由就业办最终确定录用人选。

  五、招聘程序
  1. 报名
  有意报名且符合报名条件的同学请到行政楼C区一楼就业办索取报名表或登陆就业指导中心网站下载《2011就业办助理报名表》(网址:http://career.scnu.edu.cn),填妥交辅导员意见后连同一寸照片和本学期课表在4月13日(星期三)下午5点前交到行政楼C区一楼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办公室,如有相关证明材料可同时附上。咨询电话:39311035,39310412。
  2. 资格审查
  由就业办对报名者的报名资格和条件进行审查,确定参加第一轮面试的名单,名单及面试时间将于4月15日(星期五)上午11点前在就业网公布。面试结果等录用信息将不另行电话通知,请报名人员密切留意华师就业网。
  3. 考核
  由就业办共同对报名者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和形式由就业办制定。
  4 成功通过面试者有一个月的试用期,并接受系统工作技能培训,试用期间会视其实际能力和具体表现,决定是否最终录用。
  5. 通过试用期正式录用成为就业办学生工作助理,获得学生工作助理的补贴。

  六、报名时间、地点与咨询电话
  1. 报名时间:2011年3月30日至2011年4月13日
  2. 报名地点:大学城校区行政楼C区一楼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办公室
  3. 咨询电话:39311035、39310412
  4.就业办助理报名表请点击下载:
2011大学城就业办助理报名表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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