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聘华南师范大学第十二届学生兼职班主任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通知公告2011-04-08 15:30:00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各院系:
  为加强2011级新生的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学生工作部(处)拟招聘华南师范大学第十二届学生兼职班主任,本次招聘采用院系申请,学生工作部(处)审查、聘用的原则,需聘用学生兼职班主任的院系,请按本通知做好如下事项:
  1、招聘对象为全日制的在读研究生或本科三、四年级中的优秀学生干部。要求条件如下:德才兼备;学习成绩优良,没有重修科目;学年平均分在80分以上,或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2.8以上;英语四级成绩425分以上;曾担任校、院系学生会、团委部长(含副部长)或年级级长、班长、团支书等主要学生干部;党员优先考虑。各院系可以在本单位内物色和推荐,也可以跨院系物色、挑选和推荐。
  2、兼职班主任的配置原则上按40—60人设一名的标准进行配置,各院系按照标准向学生工作部(处)申报拟聘用人数,最后指标由学生工作部(处)审批确定。
  3、各院系在选拔人选的过程中,要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如下程序进行:公布招聘事项——个人申请报名——院系审核——学生工作处审批。
  4、各院系对符合条件聘任人选,要择优推荐,对未被推上的人选要做好相应的思想工作。
  5、各院系要如实填好学生兼职班主任申报表中的各个栏目中的内容,其中平均学分绩点一栏须由教务员亲自填写并签字,最后由副书记签名后加盖公章上报所在校区学生工作部思想教育科。
  6、招聘与审批的时间安排:
 (1) 院系公告、动员、报名、物色、挑选时间:4月6日至5月9日;
 (2) 院系推荐与报送材料时间:5月10日;
 (3) 学生工作部(处)审查时间:5月11日至5月18日;
 (4) 上岗前培训:6月至8月;
附件一:《华南师范大学第十二届届学生兼职班主任人数申请表》
附件二:《华南师范大学招聘第十二届学生兼职班主任报名登记表》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201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