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 “明德•诚信•自强•感恩”系列活动之“励志人生,感动你我”DV大赛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通知公告2010-04-28 11:02:00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各院系:
为弘扬“明德•诚信•自强•感恩”的传统美德,寻找我们身边具有这种美德的大学生,讲述他们身上感人的故事,彰显当代大学生积极向上、乐观进取的精神面貌,学生工作部(处)决定开展“明德•诚信•自强•感恩”系列活动之“励志人生,感动你我”DV大赛。具体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承办单位:华南师范大学教育信息技术学院
二、活动主题:
励志人生,感动你我
三、活动对象:
华南师范大学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四、活动时间:
2010年4月至9月
五、参赛方式:
参赛者把参赛作品刻成光盘,光盘内容为作品+电子版报名表,作品格式为MPG和FLV 各一份。光盘的表面格式统一为:“参赛作品名字”+参赛选手姓名(或负责人姓名)+学院+联系电话。(如:参赛作品名字+张三+教信学院+626644。)
报名表电子版请于5月10日18:00前发至电子邮箱:dvds2010@126.com。
报名表纸质版及参赛作品光盘须于6月11日18:00前上交到每个学院的负责人手中,由负责人统一交至教育信息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逾期则视为无效。
学生联系人:杨晓升 15017536644 短号:626644
六、作品要求:
1.围绕“明德•诚信•自强•感恩”的主题,用DV拍摄出融思想性、教育性、故事性于一体的作品。拍摄对象以身边的优秀学生为主,讲述大学生在自强、诚信、公益、环保、创业、感恩等方面的感人故事,表现大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
2.参赛作品主题突出、内容健康、不得含有反对国家或政府(包括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内容,不得含有种族和宗教及身份歧视,不得诬蔑民族传统文化、侵犯他人隐私、侮辱或诽谤他人人格、歧视残疾人等内容。
3.作品体裁为人物纪实片。
4.参赛作品片头字幕需注明参赛作品名称,片头附剧情简介,片中不得标注学院、主创人员名单等信息。提倡提供字幕。
5.参赛作品情节完整、表达流畅、画面稳定、声音清晰,展现参赛作品的创意、取材、拍摄技巧等综合水准。
6.参赛作品时间根据内容需要而定,作品时长在5到10分钟之间。作品的尺寸不得小于720*576 。
7.每个参赛团队人数不超过8人。
七、奖项设置与评奖办法:
比赛将评出一、二、三等奖,最佳导演、最佳剪辑奖等若干名,予以奖励。
附件:“励志人生,感动你我” DV大赛报名表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2010年4月28日
标签:#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