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自强之星”、“诚信之星”、“志愿之星”、“创业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通知公告2010-04-14 10:35:00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各院系:
在华师校园里,有这样一些学生,他们或坚强乐观自强自立,或诚实守信一诺千金,或奉献自我服务他人,或锐意进取艰苦创业,他们或许平凡,但因为坚持,散发出不平凡的魅力。为寻找我们身边这些平凡又不平凡,普通又不普通的华师学子,树立各种不同类型的学习榜样,以朋辈的事迹感染人,以朋辈的力量激励人,营造良好的学风校风,学生工作部(处)将开展“自强之星”、“诚信之星”、“志愿之星”、“创业之星”评选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意义:
通过“自强之星”、“诚信之星”、“志愿之星”、“创业之星”的评选,树立典型,营造良好的学风校风。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学生工作部(处)
承办单位:生命科学学院、计算机学院、地理科学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协办单位:南海学院
三、活动对象:华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四、活动时间:2010年4月-6月
五、评选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候选人推荐
时间:4月14日-22日
候选人由院系推荐和集体推荐两种方式产生。院系推荐:每个院系可推荐“自强之星”、“诚信之星”、“志愿之星”、“创业之星”候选人各1名;集体推荐:学生自发组织的60人以上的团队可集体推荐候选人1名。
(二)第二阶段:候选人评审
时间:4月22日-4月26日
学生工作部(处)组织各承办单位对候选人进行评审,每个系列分别确定20人为最终候选人。
(三)第三阶段: 公示
时间:4月27日至29日
对候选人名单予以公示。
(四)第四阶段:宣传与投票
时间:5月4日-5月21日
各承办单位组织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同时开展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活动。
现场投票地址:5月5日至7日 石牌校区第一课室大楼、陶园、雍园
5月10日至12日 大学城校区课室楼、楠园、翰园
5月17日至19日 南海校区学生活动中心、商业街
(五)第五阶段:终评
时间:5月24日-5月28日
终评由学生工作部(处)组织,根据候选人事迹,同时参考投票情况,评出“自强之星”、“诚信之星”、“志愿之星”、 “创业之星”各10名(如不足10名则空缺)。
(六)第六阶段:事迹整理
时间:5月31日-6月18日,
各承办单位整理“十佳”事迹材料,汇编成册。
(七)第七阶段:表彰奖励
时间:10月中旬
初定于在2010年榜样华师优秀学生颁奖典礼上对十佳“自强之星”、“诚信之星”、“志愿之星”、 “创业之星”进行表彰。
六、评选条件:
(一)自强之星
1.在逆境中表现出顽强的毅力,坚持积极进取,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
2.家庭经济困难,有较长时间的勤工助学经历,在经济上努力自立,在学业或社会工作中有突出成绩;或面对生活的挫折和磨难坚韧不拔,自强不息,有感人至深的事迹。
3.事迹典型,在同学中有一定影响力。
(二)诚信之星
1.以信为本,重信守诺,坚持诚实守信的道德操守。
2.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或信守诺言,或一诺千金,或履约守纪,或拾金不昧,或忠于职守,事迹感人,有一定的影响力。
3.有以下情节者不得参评:
(1)有违法、违纪记录者;
(2)有银行不良贷款记录或者银行不诚信记录者;
(3)有恶意欠缴、拖缴学费或住宿费、教材费、团费等其他按规定必须缴纳费用者;
(4)有考试作弊、严重旷课记录者;
(5)有严重图书馆不诚信记录者;
(6)有违反学校、学院规章制度并受到相关处分者;
(7)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有学术不诚信行为者。
(三)志愿之星
1.秉承志愿服务理念,弘扬奉献精神,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及其他各种社会公益活动;
2.参加志愿服务工作至少半年以上,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不低于50小时(需提供服务依据);或在志愿服务和其他社会公益活动中作出较为突出的贡献、有感人事迹,产生较大影响;
3.在志愿服务工作中表现突出,赢得广泛赞誉。
(四)创业之星
1.勇于开拓,艰苦创业,具有坚韧不拔的创业精神的在校或毕业五年内的华南师范大学创业学生或创业团队。
2.创业者事迹感人,创业取得阶段性成绩,创造一定的经济效益;
3.创业者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创造社会就业机会,有良好的社会效益。
七、奖项设置
设“自强之星”、“诚信之星”、“志愿之星”、“创业之星”各十名(若条件不足则空缺),奖金1000元/名(创业之星集体与个人同奖)。
八、推荐报名及材料报送:
1.各院系统一将候选人推荐名单(见附件1)、候选人申报表及参选人承诺书于4月21日前报送至各承办单位,各推荐集体填写推荐表(见附件2)、候选人申报表及参选人承诺书报送至各承办单位,候选人申报表见附件4、5、6、7,参选人承诺书见附件3。
各承办单位联系方式见下表:
项目 | 承办单位 | 负责人 | 办公地点 | 电子邮箱 | 联系人及电话 |
自强之星 | 生命科学学院 | 赖昌南 | 生科院一楼团学办公室 | 09skyzzb@163.com; | 赖昌南85217905 |
诚信之星 | 计算机学院 | 谢子娟 | 计算机学院108室 | chengxinstar2010@163.com | 谢子娟85211353-108 |
志愿之星 | 地理科学学院 | 苏旭东 | 地科院106室 | 7978698@qq.com | 苏旭东85211379 |
创业之星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潘国雄 | 大学城文二栋经管学院201室 | Pangx301@126.com | 潘国雄39310075 |
2.候选人申报表中主要事迹材料要客观、真实、全面地呈现申报人的感人事迹,字数一般不少于1500字,材料应包含个人的基本情况、简历、主要事迹。主要事迹材料是后期宣传资料的基础,望各候选人认真填写。
3.推荐材料需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各一份,纸质文档以A4纸双面打印后交至各承办单位办公室;电子文档发送到承办单位电子邮箱,邮件主题注明“**学院+**之星推荐名单”。
4.候选人需提供所获荣誉证书复印件,“创业之星”候选人还需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各推荐单位应对所有提供复印件的原始证明严格审查,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集体推荐的要求其主管单位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
本活动解释权在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特此通知。
附件1:华南师范大学“自强之星”、“诚信之星”、“志愿之星”、“创业之星”评选活动学院推荐名单
附件2:华南师范大学“自强之星”、“诚信之星”、“志愿之星”、“创业之星”评选活动集体推荐名单
附件3:华南师范大学“自强之星”、“诚信之星”、“志愿之星”、“创业之星”评选活动参选人承诺书
附件4:华南师范大学“自强之星”评选活动候选人申报表
附件5:华南师范大学“诚信之星”评选活动候选人申报表
附件6:华南师范大学“志愿之星”评选活动候选人申报表
附件7:华南师范大学“创业之星”评选活动候选人申报表
附件2:华南师范大学“自强之星”、“诚信之星”、“志愿之星”、“创业之星”评选活动集体推荐名单.doc
附件1:华南师范大学“自强之星”、“诚信之星”、“志愿之星”、“创业之星”评选活动学院推荐名单.doc
附件3:华南师范大学“自强之星”、“诚信之星”、“志愿之星”、“创业之星”评选活动参选人承诺书.doc
附件4:华南师范大学“自强之星”评选活动候选人申报表.doc
附件5:华南师范大学“诚信之星”评选活动候选人申报表.doc
附件6:华南师范大学“志愿之星”评选活动候选人申报表.doc
附件7:华南师范大学“创业之星”评选活动候选人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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