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届毕业生2009-2010学年度评优工作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通知公告2010-04-09 10:14:00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各院系:

    2010届毕业生2009-2010学年度评优工作已启动,为了做好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

一、根据《华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年评优奖励办法》关于第四学年评优活动的相关规定,请各院系2006级毕业班辅导员于2010514之前完成评优工作。

二、申报方式

此次评奖仍然采用学生工作信息系统”(旧)进行网上操作,采取“学生网上申请-院系网上推荐与审核-学生工作部(处)网上审批”的方式。

(一)院系须将获奖学生名单在本院系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再进行网上上报;

(三)网上上报的获奖类别金额应与每位获奖学生填写的《学生学年评优申请登记表》完全一致;

(三)上报截止时间:2010514日,请各院系务必按时完成上报工作。

三、奖金发放标准及方式

(一)奖学金发放标准

根据《华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年评优奖励办法》(华师【2005】139号文)第八条规定:第四学年度的先进个人的奖学金按50%发放。

(二)奖金发放方式

为简化工作程序,奖学金初定由财务处统一发放,请通知获奖学生检查工行交费存折(卡)是否能正常使用,以便财务处能顺利将奖学金转到获奖学生的账户。如果获奖学生工行卡不能正常使用,将由辅导员发放现金。

四、工作进度安排:

时间

工作安排

4月23日之前

学生提出评优申请,如实填写《华南师范大学学年评优申请登记表》(点击附件下载

5月14日之前

    各院系根据《华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年评优奖励办法》(华师【2005】139号文)进行评选;

    各院系要认真审核获奖学生所填写的《华南师范大学学年评优申请登记表》,并将通过初审的人选名单在本院系公示5天;

    公示结束后,由副书记在《华南师范大学学年评优申请登记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各院系将获奖初选名单,通过“学生工作信息系统(旧)”进行上报,上报后将《华南师范大学学年评优申请登记表》交到学生处,学生处凭该表格进行网上审批。

5月28日之前

    学生处将获奖学生名单在学生处网页公示3天;

    公示结束后,院系用A4横向打印学生工作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的《华南师范大学学年评2009-2010学年度申请审批汇总表一式3点击学生事务奖助审批打印审批表-打印),并由副书记签名加盖学院公章后交到学生处盖章;此表将作为到校办盖公章的凭证;

6月11日之前

    学生工作部(处)拟稿;学校发文公布获奖名单;

    院系填写荣誉证书,凭《华南师范大学学年评2008-2009学年度申请审批汇总表将填写好的荣誉证书拿到校办(石牌校区)盖章,并将《审批汇总表交校办备案;

    财务处将奖学金转入学生工行个人账户。

 

 

附件:《华南师范大学学年评优申请登记表》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二〇一〇九年四月九日

附件:《华南师范大学学年评优申请登记表》.doc

标签:#学年度 #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