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届毕业生2009-2010学年度评优工作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通知公告2010-04-09 10:14:00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各院系:
2010届毕业生2009-2010学年度评优工作已启动,为了做好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
一、根据《华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年评优奖励办法》关于第四学年评优活动的相关规定,请各院系2006级毕业班辅导员于2010年5月14日之前完成评优工作。
二、申报方式
此次评奖仍然采用“学生工作信息系统”(旧)进行网上操作,采取“学生网上申请-院系网上推荐与审核-学生工作部(处)网上审批”的方式。
(一)院系须将获奖学生名单在本院系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再进行网上上报;
(三)网上上报的获奖类别、金额应与每位获奖学生填写的《学生学年评优申请登记表》完全一致;
(三)上报截止时间:2010年5月14日,请各院系务必按时完成上报工作。
三、奖金发放标准及方式
(一)奖学金发放标准
根据《华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年评优奖励办法》(华师【2005】139号文)第八条规定:第四学年度的先进个人的奖学金按50%发放。
(二)奖金发放方式
为简化工作程序,奖学金初定由财务处统一发放,请通知获奖学生检查工行交费存折(卡)是否能正常使用,以便财务处能顺利将奖学金转到获奖学生的账户。如果获奖学生工行卡不能正常使用,将由辅导员发放现金。
四、工作进度安排:
时间 | 工作安排 |
4月23日之前 | 学生提出评优申请,如实填写《华南师范大学学年评优申请登记表》(点击附件下载) |
5月14日之前 | ① 各院系根据《华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年评优奖励办法》(华师【2005】139号文)进行评选; ② 各院系要认真审核获奖学生所填写的《华南师范大学学年评优申请登记表》,并将通过初审的人选名单在本院系公示5天; ③ 公示结束后,由副书记在《华南师范大学学年评优申请登记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④ 各院系将获奖初选名单,通过“学生工作信息系统(旧)”进行上报,上报后将《华南师范大学学年评优申请登记表》交到学生处,学生处凭该表格进行网上审批。 |
5月28日之前 | ① 学生处将获奖学生名单在学生处网页公示3天; ② 公示结束后,院系用A4纸横向打印“学生工作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的《华南师范大学学年评2009-2010学年度申请审批汇总表》一式3份(点击学生事务—奖助审批—打印审批表-打印),并由副书记签名加盖学院公章后交到学生处盖章;此表将作为到校办盖公章的凭证; |
6月11日之前 | ① 学生工作部(处)拟稿;学校发文公布获奖名单; ② 院系填写荣誉证书,凭《华南师范大学学年评2008-2009学年度申请审批汇总表》将填写好的荣誉证书拿到校办(石牌校区)盖章,并将《审批汇总表》交校办备案; ③ 财务处将奖学金转入学生工行个人账户。 |
附件:《华南师范大学学年评优申请登记表》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二〇一〇九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