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大学城校区)招聘学生工作助理启事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通知公告2010-04-06 10:04:00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为做好毕业生就业及日常管理工作,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大学城校区)现面向全校0809级本科学生公开招聘半义务性质学生工作助理。
    
一、整体要求
    1.
报名者必须为华南师范大学全日制0809级本科学生,综合素质高,学习成绩优良(文科绩点不低于2.8,理科不低于2.6),在保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前提下有余力从事学生助理工作;
    2.
严守工作纪律,注重团队合作,有大局意识和服从意识;
    3.
工作踏实肯干,认真负责,做事耐心细致,大公无私,有奉献精神;
    4.
文明知礼,表达、沟通能力较强,能胜任办公室的基本接待工作;
    5.
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能熟练应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汉字录入速度较快;
    6.
除周末外,每周至少有两个单位时间(整个上午或下午)可到就业指导中心值班,若情况特殊,能保证有较多空余时间值班亦可;
    7.
有文字、电脑技术、宣传设计等特长者优先,党员优先。
   
二、具体岗位要求
    1.
办公室事务组(2—3名):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要求形象较佳,有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及亲和力,文笔好,熟悉文秘工作者优先;
    2.
档案组(2—3名):负责毕业生档案的管理和就业相关各种档案手续的处理。要求为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有一定的档案管理知识者优先;
    3.
市场组(2—3名):负责搜集各类用人单位的信息,协助开拓就业市场和毕业生的对外宣传,有外联工作经验者优先;
    4.
技术组(2名):熟悉计算机软硬件及日常办公设备的维护,动手能力强,懂电脑维修知识者优先;
    5.
宣传组(2名):负责就业办相关活动的宣传工作,有一定的美工功底,要求熟练掌握如photoshop等制图软件,能设计及制作海报;有作品请带作品参加面试。
   
三、待遇
   1.
一经录用,即可接受一系列系统的培训,提升综合素质及工作技能;
   2.
提供各种学习与实践的机会,充分接触用人单位,提高就业竞争力,实现个人的全面锻炼发展;
    3.
可视作校级学生干部,并每年评优一次;
   4.
属于半义务性质学生工作助理,享受勤工助学补贴;
   5.
授予《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助理聘书》;
   6.
一经录用,将自动成为校学生职业生涯发展协会成员,在履行职协成员义务的同时,享有职协成员在培训、活动等各方面的待遇。
   
四、招聘办法
   
采取公开招聘、三轮考核和择优录用的办法。报名者经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等程序以后,由就业办最终确定录用人选。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有意报名且符合报名条件的同学请到行政楼C区一楼就业办索取报名表或登陆就业指导中心网站下载《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学生工作助理报名表》(网址:http://career.scnu.edu.cn),填妥交辅导员加意见后连同一寸照片和本学期课表在48日(星期四)下午5点前交到行政楼C区一楼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办公室,如有相关证明材料可同时附上。咨询电话:3931103539310412
  
(二)资格审查
   
由就业办对报名者的报名资格和条件进行审查,确定参加第一轮面试的名单,名单及面试时间将于49日(星期五)上午11点前在就业网公布。面试结果等录用信息将不另行电话通知,请报名人员密切留意华师就业网。
  
(三)考核
   
由就业办共同对报名者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和形式由就业办制定。
  
(四)成功通过面试者有一个月的试用期,并接受系统工作技能培训,试用期间会视其实际能力和具体表现,决定是否最终录用。
  
(五)通过试用期正式录用成为就业办学生工作助理,获得学生工作助理的补贴。
   
六、报名时间、地点与咨询电话
  
(一)报名时间:2010329日至201048
  
(二)报名地点:大学城校区行政楼C区一楼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办公室
 
(三)咨询电话:3931103539310412
  
请点击下载:华南师范大学就业指导中心学生工作助理报名表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