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08-2009学年度“章文晋奖学金”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通知公告2010-03-18 09:54:00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一、项目简介
为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奋发成才,重视提高外语水平,我国著名外交家章文晋先生遗孀张颖女士于2007年在华南师范大学设立“章文晋奖学金”,该奖学金由“章文晋奖学金”基金会提供。
“章文晋奖学金”在2008-2009学年度奖励我校10名学生,每人一次性奖励1000元。
二、资助名额分配(单位:人)
院系 | 名额 |
外国语言文化学院 | 5 |
其它院系 | 5 |
名额合计 | 10 |
三、申请人的条件
1.2009年9月在校的修读满一年的二、三、四年级全日制本科学生。
2.必须同时具备的五方面基本条件:
①热爱祖国,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②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违纪的记录,没有受过任何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③学习勤奋,成绩优良,无重修科目;
④乐于为集体和同学服务;
⑤坚持体育锻炼,积极参加文体活动。
3.还必须具备以下四种情形中之一种:
①上一学年外语考试成绩在本年级或本专业排名第一;
②上一学年在全国外语等级水平考试中,外语专业学生的考试成绩在全校名列前3名,非外语专业学生的考试成绩在全校名列前3名;
③上一学年在有刊号的外文刊物上公开发表过外文学术论文或作品;
④上一学年在校级外语知识、征文、技能等竞赛活动中获得第一名或一等奖,在省级以上外语知识、征文、技能等竞赛活动中获得前三名或三等奖以上的奖励。
在评选“章文晋奖学金”过程中,候选人均具备上述情形时,则按照择优评选原则,优先考虑具备上述情形多者和获奖层次高者。
四、需要上交的材料及上交时间
1.《华南师范大学“章文晋奖学金”申请推荐表》(附表一)一式两份,用A4纸双面打印。
2.申请人上一学年度《学习成绩登记表》一份,并注明无旷课记录及无重修记录,由教务员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
3.各类外语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
4.最高外语等级证书复印件1份。
5.如果有公开发表的外文学术论文或作品的,提交复印件1份。
6.《华南师范大学“章文晋奖学金”院系推荐学生名单汇总表》(附表二),副书记签字后加盖院系公章,并提交电子版。
7.以上材料于3月25日前交到学生事务管理科(石牌:郑秋萍老师,大学城:方钫妍老师)。
五、奖励方式
学校对获得“章文晋奖学金”的学生,除颁发奖学金外,同时颁发荣誉证书,其事迹材料归入个人档案。
附表一:华南师范大学“章文晋奖学金”申请推荐表
附表二:华南师范大学“章文晋奖学金”院系推荐学生名单汇总表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八日
附表二:华南师范大学“章文晋奖学金”院系推荐学生名单汇总表.xls
附表一:华南师范大学“章文晋奖学金”申请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