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签订2009-2010学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及填写相关材料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通知公告2010-03-11 09:44:00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各院系:

     接教育厅通知,20092010学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合同的签订工作正式启动,请各院系认真配合并完成以下工作:

第一部分 辅导员需完成的工作

一、请派人于316日前到两校区学生事务管理科领取空白合同、借据及档案袋(石牌:行政大楼327 ;大学城:行政大楼A414);

二、请每个院系的贷款经办人(u盾保管者)用副书记账号进入贷款系统,下载整个院系借款学生的《合同摘要》及《代为扣划支付委托书》,并各打印2份发给每位贷款学生;

三、学生处不统一组织合同、借据填写培训,请060708级辅导员根据《合同摘要》及《合同模板》(在附件1下载)指导学生填写合同、借据、《代为扣划支付委托书》和《合同摘要》;

第二部分   借款学生需填写的资料

一、合同摘要(2份)

借款学生首先要认真审核《合同摘要》所有信息,确认无误后在“签字”一栏亲笔签上自己的姓名,并按手印;

二、合同(4份)

每名借款学生根据《合同摘要》及《合同模板》签订一式四份合同,要求先用铅笔填写其中一份合同,认真核对无误后再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禁止用圆珠笔填写;

三、借据(3联)

借据一式三联,由学生处统一打印,借款学生首先要根据《合同摘要》认真审核借据的所有信息是否正确,确认无误后,在借据左下角“借款人(签名)”处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亲笔签上自己的姓名,其他地方不能填写;

四、代为扣划支付委托书(2份)

借款学生需填写2份,认真审核所有信息后,在扣划的两项内容前面的方框打√,并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年、月、日”三项内容;

五、审批表(2份)

借款学生检查所需材料是否已经按要求黏贴齐全,检查院系是否盖章,同时补齐尚未填写的信息。

第三部分    注意事项及要求

一、合同和借据不能有任何的涂改,由于银行提供的空白合同和借据有限,借款学生务必认真填写;

二、借款学生将以上所有材料填写完后,把材料装进档案袋,交给辅导员;

三、辅导员要认真审核学生填写的合同、借据、《代为扣划支付委托书》、《审批表》及《合同摘要》,并于326日前以年级为单位将档案袋交到两校区的学生事务管理科;

四、如果借款学生信息有误,请及时跟我们联系。

附件1:《合同模板》

附件2:《贷款期限参考表》

附件3:档案袋应包括的资料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一日

附件3:档案袋应包括的资料.doc

附件1:《合同模板》 .doc

附件2:《贷款期限参考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