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2010学年度第二批“新长城自强助学金”候选学生推荐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通知公告2009-12-07 16:51:00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各院系:
2009年,中国扶贫基金会新长城——特困大学生自强项目继资助我校40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后,将进一步扩大对我校的资助力度,增加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大学生8 名。为了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条件
1. 2009级本科学生,来自农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 努力学习,品学兼优;
3. 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受处分记录;
4. 计算机或金融专业学生。
 
二、资助额度、用途及申请方式
资助金额为1840元/年(资助年限未确定)。受助学生必须坚持勤俭节约、艰苦朴素的良好作风,保证资助金用于保障基本学习生活需要,如发现有高消费行为,将取消助学金并作相关处理。
 
三、名额分配
院系
人数
院系
人数
计算机学院
3
软件学院
1
教育信息技术学院
2
经济与管理学院
2




 
四、候选学生需上交的材料
1.《新长城自强助学金候选学生申请表》2份(正反面打印后填写,详见附表);
2.申请书1份,由学生本人介绍家庭情况、申请理由、对新长城的理解及自己的人生理想(用A4文稿纸整齐书写或打印);
3.身份证复印件1份;
4.新生入学高考成绩单复印件1份(与身份证复印件同印在一张A4纸上);
5.相关的困难证明复印件1份。
 
五、工作进度安排
时间
具体事项安排
12月10日之前
各院系根据本通知资助要求与条件,确定参加学校评选的人选,在本院系范围公示;
下载《新长城自强助学金候选学生申请表》,正反面打印后,填写一式两份,辅导员签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申请表上“家庭地址”填写至村级地址);
各院系推荐的学生人选登录“学生信息管理系统”(旧),进行学生申请登记;
上交本通知第四点要求中候选学生需准备的材料。
12月14日之前
学生工作处审核院系提交的名单,并将通过审核的学生名单在校园网公示3天。
12月14日
学生工作处提交《新长城自强助学金候选学生申请表》等材料予新长城办公室审核。
12月下旬
财务处代为发放助学金;
学生查实帐户,在签领表上签字确认。辅导员将确认后的签领表上交学生事务管理科。
备注
材料上交地址:学生工作处学生事务管理科
石牌校区负责人:姚老师(行政楼327) 联系电话:85211033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二○○九年十二月七日 
 
附表:《新长城自强助学金候选学生申请表》
 
        拟稿人:姚轶懿      审核人:周宪
 

附件:《新长城自强助学金候选学生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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