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学生参加语言文字基本功大赛考试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通知公告2009-11-30 17:14:00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各院系:
根据学生工作部《关于组织学生参加“第三届全国高等院校学生语言文字基本功大赛”的通知》(2009-10-13)的安排,12月12日(星期六)上午8时30分到10时30分,我校将组织报名参赛的学生进行考试。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各院系负责老师于12月11日(星期五)下午到所在校区思教科领取考试试卷及辅导材料(石牌校区雷蕾老师负责,大学城校区于林平老师负责)。
2、考试课室由各院系根据考生人数多少提前向课室管理中心借好,每个学院按监考老师与考生大约1:200的比例来安排监考老师。课室及监考老师名单12月10日(星期四)前报给所在校区思教科。
3、为了避免出现因获奖者同名而难以界定或者因获奖者试卷字迹潦草难以确认姓名而引起的纠纷,在正式开考答卷以前,必须向学生讲清答卷注意事项,要求学生在答卷前,务必将本人的姓名和所在学校、学院、专业、年级、学号等信息写在答卷上,并且做到字体工整、字迹清楚。否则,答卷作为无效试卷处理。
4、监考老师在开考前必须重申考场纪律,要求学生独立完成,不得旁窥和抄袭。
5、考试结束后,院系负责老师将答卷收齐,于中午12点之前交回所在校区思教科(考试辅导材料不用上交)。
特此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二00九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