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学生中实施甲型H1N1流感晨检制度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通知公告2009-09-07 16:40:00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各院系:
    根据上级和学校的有关通知精神,进一步做好开学后甲型H1N1流感各项防控工作,维护好正常教学秩序,现将实施晨检制度的有关通知如下:
一、学校为每个宿舍发放1-2支温度计(每间4人的宿舍发1支,4人以上的宿舍发2支),每天早上轮流测体温,由舍长统计并报告给辅导员老师。请以院系为单位于9月7日前到所在校区思教科领取温度计。
    二、请各院系将学生体温情况统计后,于每天上午10:00前将体温≥37.5℃的学生名单报告学生工作处(联系人:林海岸,联系电话:85215801),学生工作处汇总后报校医院,由校医院负责向上级部门网络直报。
    三、晨检中一旦发现学生有发烧(体温超过37.5℃)症状者要密切观察,立即上报,并及时送往医院就诊。
 
                                  
学生工作处
校 医  院
〇〇九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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