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大学生访问日本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通知公告2009-07-01 17:18:00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各院系: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广东省大学生访问日本的通知》(粤教思[2009]71号)精神,广东省教育厅将于2009年10月组织大学生友好访问团对日本进行友好访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访日目的意义
  组织大学生对日本进行友好访问,目的是增进两国青年学生的友好交流,进一步增强青年大学生对日本经济社会的了解,提高对中日关系的正确认识,增强青年大学生的民族自信心、自豪感和责任感,增强国家意识、民族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开阔视野,奋发学习,努力进取,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青春和力量。
二、访日时间及日程安排
  访问时间为2009年10月5日至12日(共8天)。访问日本东京、长野、京都、神户和大阪等城市和地区。活动的主要内容是参观日本现代企业,浏览名胜,寻访伟人足迹,与日本兵库县大学进行交流,入住民宿体验日本民俗文化和生活(行程安排见附件2)。
三、出访费用
2009年广东省大学生访日交流团学生出访费用人民币8550元/人(含签证费200元),学生出访团费由学生个人承担。
上述出访费用已包括往返国际机票及机票税、机场税、燃油附加费、住宿费、集体活动交通费、参观门票费、旅游保险费、学生签证费、各高校往返广州白云机场交通费等。
交费时间另行通知。
四、出访人员护照办理
  参加2009年广东省大学生友好访日交流团的学生须按国家规定程序自行办理“因私”普通护照(费用自理),并于7月30日前全部办理完毕。
五、报名条件及报名办法:
  (一)报名条件
凡华南师范大学全日制在校学生,遵纪守法、道德优良、学习努力、身体健康,并有一定的日语(或英语)水平者均可报名。
(二)报名办法:
1.填写《2009年广东省大学生访日交流团师生名单》(附件1)、《2009年广东省大学生访日报名及个人资料表》(附件3),传电子版至sijiaoke@scnu.edu.cn,主题词请写明“×××访日报名表”;同时上交纸质版到学生工作部思教科办公室(石牌校区行政楼324)。
2.报名截止时间:2009年7月17日
3.联系电话:85211032 (雷老师)
六、出访资料上交
报名参加访日交流团的学生须于7月30日前将本人“因私”护照(有效期6个月以上)、签证照片(大一寸彩照3张,彩照,白底或蓝底均可)、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日本国入境签证书》(附件4)上交到学生工作部(处)思教科办公室。
希望各院系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组织学生积极参与此项活动。
特此通知。
 
附件1:《2009年广东省大学生访日交流团师生名单》
附件2:《2009年广东省大学生访日交流团日程安排》
附件3:《2009年广东省大学生访日报名及个人资料表》
附件4:《2009年日本国入境签证书》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办)

                             二OO九年七月一日

附件2:《2009年广东省大学生访日交流团日程安排》.doc

附件3:《2009年广东省大学生访日报名及个人资料表》.doc

附件1:《2009年广东省大学生访日交流团师生名单》.doc

附件4:《2009年日本国入境签证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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