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09届毕业生2008-2009学年度评优奖学金及获奖证书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通知公告2009-06-17 17:32:00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各院系:
经学生个人申报、班推荐、年级评选、院系审查和学生工作部(处)的审批,并经公示,2009届毕业生2008-2009学年度共有1248人获得奖学金,现准备发放奖学金及获奖证书,请各院系认真完成以下工作:
一.荣誉证书发放
1.院系用A4纸横向打印“学生工作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的《华南师范大学学年评优(2009年度)申请审批汇总表》一式3份(点击学生事务—奖助审批—审批表-打印),并由副书记签名加盖学院公章后交到学生处盖章,学生处将返回2份给院系,一份作为院系到校办盖公章的凭证,另一份由院系留存;
注意:必须在打印前设置Internet选项—高级—打印—打印背景颜色和图像,以保证打印的表格整齐美观;
2.院系分别到两校区学生事务管理科领取证书内页和封面,并凭已盖学生处公章的《华南师范大学学年评优(2009年度)申请审批汇总表》到校办印章室(石牌校区行政办公楼814房)盖学校公章。
二、奖学金发放
1.奖学金发放原则:由于尚有一部分获奖学生欠缴学杂费,根据学校规定,奖学金首先用于缴交学杂费,余额由辅导员发放现金;
2.奖学金发放程序
第一.请辅导员于6月16日分别到两校区学生处学生事务管理科领取借款单(石牌:郑老师,大学城:方老师);
第二.下载欠费学生名单(请在华师09届就业工作Q群上下载);
第三.填好《2009届毕业生奖学金发放签领表》一式3份(在附件下载),先让学生签领,然后拿到两校区学生事务管理科盖学生处公章(石牌:郑老师,大学城:方老师);最后把借款单和盖好章的《2009届毕业生奖学金发放签领表》其中2份一同拿到财务处办理领款手续,领款的金额为《2009届毕业生奖学金发放签领表》中“实际发放金额”。
填表说明:“奖学金金额”按照实际获奖金额填写;“用于偿还学宿费”根据《欠费学生名单》中欠费情况填写;“实际发放金额”按照前两项的差额填写;
第四.款项拿回来发给学生时要让学生在《2009届毕业生奖学金发放签领表》再次签名确认,同时把财务处开立的收据及时交还给学生;
第五.不需要在学生信息系统下载签领表,也不需要到财务处报账;
第六.如果借款金额超过一万元的,请提前一天与财务处预约。
第七.及时做好欠费学生的思想工作,督促学生缴清所欠的学杂费。
附件:《2009届毕业生奖学金发放签领表》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
二00九年六月十七日
附件:《2009届毕业生奖学金发放签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