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2009年本科毕业生文明离宿评估办法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通知公告2009-06-10 17:38:00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各院系、各单位:
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历来是我校学生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展示我校毕业生风采的重要舞台。为了使我校毕业生安全、文明、有序的离宿,加强新形势下毕业生离宿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激励和促进各院系更加主动地搞好毕业生文明离宿工作,不断提高我校学生的文明素质和综合修养,防止损坏公物和垃圾堆积等现象,减少毕业生离宿对其他学生的影响,维护我校毕业生文明离宿的品牌,明确工作职责、程序和要求,以评促管,共同营造和谐华师的良好育人氛围。参照往年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特制定本办法,希望各单位、各院系大力支持,积极配合,并要求学生自我动手,搞好卫生,共同做好2009年本科毕业生文明离宿工作。
一、组织机构
学生工作部(处)、后勤管理处(后勤办和宿管中心)、各院系。
二、评估内容
1、离宿率
2、宿舍设备设施完好率
3、宿舍及走廊卫生情况
4、毕业生参与度
三、评估办法
我校的毕业生离宿检查工作打分时以100分制计算,最后统计分数按一定比例计入学校院系毕业生就业工作综合考评之中。
1、第一阶段(6月1日—6月26日):为常规检查阶段,通知检查和突击检查共三次,占40%(具体评分标准及参加人员见下文);
(1)第一阶段学生宿舍常规检查评分标准:
总 分内     容办 法备 注
100
1、房内卫生状况良好,洗手间和浴室洁净无异味,有正常的卫生轮值。
10
缺一项扣3分
2、整体布局整洁、美观、统一,物品摆放整齐、有序。门口和房间无垃圾堆放,室内干净卫生。
25
做得不好酌情扣5分
3、配合管理和检查,不大声喧哗,按时归宿,无使用违章电器等违规行为。
    20
一项不合格扣3分
4、无损坏公物、浪费水电、偷电、乱接电线等。
    20
违反一项一次扣3分
5、没有拖欠住宿费、超额水电费等费用;无乱吐、乱丢、乱倒、乱涂乱画、乱张贴;不往楼下摔东西和杂物;不在宿舍区内烧废纸、杂物;无酗酒、睡懒觉、带异性及外来人员进房间等现象。
25
违反一项一次扣3分
(2)参加人员:各幢宿管人员和楼委会成员。
2、第二阶段(6月27日—7月1日):为文明离宿验收阶段,共两次,占60%(具体评分标准及参加人员见下文);
(1)第二阶段宿舍检查表
宿舍:      检查人:     检查时间:
院系毕业生房间检查内容得分分值备注


房间内务清洁,副书记或辅导员至少每周一次巡查宿舍30
房间所在门口(走廊)保洁20
房间公共设施良好(家具、电器、门锁)20
遵守宿舍纪律情况:包括没有乱丢乱扔乱放和喧哗现象,没有拖欠住宿费、超额水电费等费用,并按时退还房间钥匙等。20
配合检查态度或按时离宿情况10
(2)第一次检查达到下列基本要求:毕业生行李基本收拾好,房内卫生状况良好,整体布置整洁有序;无破坏公物现象(床、台凳、书架、行李架、门锁、电线、风扇、电话机等完整);无乱涂乱画、乱扔、起哄、酗酒、斗殴、违章用电等违纪行为。
(3)第二次对毕业生房间进行抽查,每个院系毕业生宿舍随机抽查若干间,除达到基本要求外,要求所有房间的杂物及时清除,房间、走廊彻底打扫干净。毕业生应按规定时间全部离宿,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离宿者,由院系出具证明,后勤办或宿管中心批准,统一集中到指定的房间缴费住宿。
(4)参加人员:学生工作部(处)领导、校团委领导、后勤管理处领导、各院(系)党委(党总支)副书记、宿管工作负责人。
3、第三阶段(7月2日—7月5日):宿管部门复查阶段(具体评分标准及参加人员见下文)。
(1)对毕业生房间进行普查,除达到基本要求外,要求所有房间的杂物及时清除,房间、走廊彻底打扫干净。不达标的在文明离宿工作评估得分总分中扣分,标准按每房间0.1分扣除。
(2)毕业生应按规定时间全部离宿,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离宿者,由院系出具证明,后勤办或宿管中心批准,统一集中到指定的房间缴费住宿。第二阶段检查后仍在原宿舍住宿的在文明离宿工作评估得分总分中扣分,标准按每人0.2分扣除。
(3)参加人员:各幢宿管人员和楼委会成员。
四、奖励办法:
(一)评比条件
1、一等奖
(1)领导重视,院系副书记或辅导员每周至少一次巡查学生宿舍(凭宿舍值班本上签名),有异常情况能及时到达所在宿舍处理。6月份共两次通知检查参加率达到100%。
(2)加强、指导毕业生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宿管人员的管理,按时归宿,按时作息,无打麻将和赌博行为,无留宿异性和外来人现象,无起哄或向楼下、窗外摔东西、泼水现象,无酗酒、斗殴现象;无在走廊、阳台烧东西行为,无使用违章电器。毕业班最后一个学期学生住宿违纪行为在毕业生离宿检查时扣分。房间钥匙退还率100%。
(3)积极组织学生自己搞好内务卫生(如请非学生人员搞卫生,扣宿舍检查表中相应的分),按学校规定时间和要求清除房间的全部杂物,打扫干净室内外的卫生。室内洗手间、冲凉房无臭味、杂物,擦干净门、窗、台、凳、床。房间、门口、走廊干净,无乱丢、乱吐、乱涂乱画、乱张贴现象,房间墙壁干净美观,垃圾装袋后及时、自觉拿到楼下垃圾车。学生垃圾清理及时率为100%。
(4)爱护公共财物;节约水电,自觉配合管理员搞好家具验收工作,家具损坏率为0。
(5)没有拖欠住宿费、超额水电费等费用。按学校规定时间离宿率100%。
(6)所在毕业生宿舍均能起到优秀示范作用,本校区综合评分排列第一名。
2、二等奖
参照一等奖条件,领导参加率、学生垃圾清理及时率和学生离宿率均达到100%,毕业班最后一个学期学生住宿违纪行为在毕业生离宿检查时扣分,房间钥匙退还率100%,家具损坏率控制在2%以下,卫生状况良好,所在毕业生宿舍均能起到基本示范作用,本校区综合评分排列第二至三名。
3、三等奖
参照一等奖条件,领导参加率、学生垃圾清理及时率和学生离宿率均达到100%,毕业班最后一个学期学生住宿违纪行为在毕业生离宿检查时扣分,房间钥匙退还率100%,家具损坏率控制在5%以下,卫生状况良好,所在毕业生宿舍均能基本符合要求,无重大事件发生,本校区综合评分排列第四至六名。
4、达标奖
综合评分70分以上,院系综合评分排列在第六名之后。
(二)奖励设置:
学校每年设毕业生“文明离宿奖”若干名,即在石牌校区和大学城校区按文明离宿工作评估得分中分别居于前六位的院系授予文明离宿工作先进单位奖。其中:第一名评为一等奖,第二至三名评为二等奖,第四至第六名评为三等奖,其他院系评估得分达到70分以上的为达标奖。
毕业生宿舍检查的评分结果以院系为单位进行排名,排名结果及存在问题对外公布并抄送校主管领导、学生工作部(处)、后勤管理处、各院系等。
毕业生就业工作结束后,将召开毕业生工作总结表彰会,获奖院系将颁发奖状和奖金。
五、其他事项:
按照学校规定时间办理离校手续(包括各院系、学生工作部(处)、教务处、财务处、校医院、图书馆和后勤管理处等部门联合盖章)。其中“后勤管理处一栏”操作办法如下:毕业生请于6月23、24、25日持《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登记表》到所属校区办理。石牌校区毕业生凭各栋宿舍楼宿管负责人签名确认再到宿管中心盖章, 大学城校区毕业生凭物业办公室宿管负责人签名确认,再到大学城后勤办盖章。6月30日前石牌校区毕业生在各栋宿舍值班室退钥匙并离宿,大学城校区毕业生将钥匙交给学院负责毕业工作老师,收齐后由学院统一交到物业公司办公室(6月30日起需要在校住宿的个别毕业生须在6月25日前到“华师宿管”网站下载或到后勤办、宿管中心领取并填写“暂时住宿申请表”,经批准后按标准收取住宿水电费并另行集中安排住宿),未退的钥匙由各院系追交或补缴成本费。毕业生应按时文明离宿。
另:
1、明年起,毕业生文明离宿参照本办法执行,具体时间参照学生工作部(处)毕业生离校安排而定。
2、毕业研究生参照本办法由研究生处和后勤管理处另行协商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华南师范大学后勤管理处
〇〇九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