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在校国防生军政素质量化细则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通知公告2009-06-05 17:44:00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军委关于依托地方高校培养国防生的有关文件精神,使国防生的各项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正规化,培养合格的新型军事人才,华南师范大学本着“一切为了国防生的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原则,从实际出发,特制订《华南师范大学在校国防生军政素质量化细则》。

一、政治素质(基础分60分)

(一)思想意识(20分)

优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军队,注重政治理论学习,献身国防思想基础牢固,使命职责意识强,积极投入军政训练和各项活动,军政教育成绩优秀,在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分值20

良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军队,注重政治理论学习,献身国防思想基础牢固,使命职责意识强,积极投入军政训练和各项活动,军政教育成绩良好。分值18

中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军队,注重政治理论学习,献身国防思想明确,能够正常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和军政教育训练,偶尔有迟到早退现象,军政教育成绩一般。分值16

差 献身国防意识薄弱,思想动摇,不能正常参加军政教育训练和各项活动,迟到缺勤现象明显,军政训练成绩较差。分值≤10

(二)政治态度(20分)

优 政治立场坚定,坚决听从党的指挥;政治热情饱满,关心国家大事,上进心强,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参加学校组织的党校学习。分值20

良 政治立场坚定,坚决听从党的指挥;政治热情饱满,关心国家大事,上进心强,积极相党组织靠拢。分值18

中 政治立场坚定,坚决听从党的指挥;政治热情不高,上进心不强,得过且过,对组织的各项政治活动不积极、不投入。分值16

差 是非观念淡薄,政治上不求上进,对自身要求不严,出现政治违纪现象和行为。分值≤10

(三)品德修养(20分)

优 作风正派,严谨自律,扎根基础,艰苦创业的意识明显;讲究公德,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和校园秩序;具有诚信明理、团结协作、政治坦诚的良好品德和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分值20

良 作风正派,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和校园秩序,行为举止端正,有识别不良行为的能力,能够尊重他人,与同学相处和睦,生活文明简朴。分值18

中 品德修养缺乏高要求,对不良行为认识能力薄弱,偶尔有不遵守公共秩序和校园秩序现象,团结协作意识不强,与同学偶有矛盾,生活作风不朴实、节俭。分值16

差 不遵守公共秩序和校园秩序,举止行为轻佻,不服从管理,过于讲究个性,同学关系紧张,生活作风浮夸,铺张浪费。分值≤10

(四)特别表现加分(40分)

1.追求进步,积极参加政治学习,成为预备党员者,加3分;成为正式党员者加5分。

2.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热心公益活动,积极参与学雷锋、植树、探望孤寡老人等活动,根据相关证明,每人每次加3分,得到表彰者,再加2分;义务献血者每人每次加10分。

3.根据班员民主评议,每月每班评选班员之星1名,加5分。

4.关心政治,积极参加各种时政讲座以及军选办、学院党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每次参加根据出示证明文件加2-5分。

5.个人获得优秀党员、优秀团干标兵、优秀团干、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和各类积极分子等荣誉称号,省级以上加40分,市级加30分,校级加20分,院级加10分;所在班级获得优秀称号的主要负责人(班长、团支书)按省市级的、校级、院级加20、15、10分;所在班级成员加5、3、2分。

6.在重大事件中保持高度责任感,积极响应号召,勇于奉献,身先士卒,发挥才能,见义勇为者加40分;做出重大实质性贡献并获得表彰者,按国家、省、市、校、院系等不同级别加40、30、20、15、10分(同一事件受到不同等级表彰者按该项所获最高级别加分,不重复加分);在团队中担任主要负责人,加5分。

(五)扣分

1.献身国防意识薄弱,思想动摇,不能按时向组织汇报思想,或不能以认真态度对待思想汇报和每月感想,缺交感想或字数不足(诗歌除外)、字迹潦草、应付对待,每次扣10分;经教育不改正再扣5分;如发现有抄袭他人文章行为者,每次扣30分。

2.在公开场合中不能做到令行禁止或公然顶撞上级领导者,视影响严重程度扣20--40分;因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社会道德规范以及党(团)纪国法者而受连部或年级公开批评者,扣10分;受军选办、院系通报批评者扣20分,受学校通报批评者扣30分,受警告处分者扣40分,受校记过处分者按《华南师范大学国防生暂行管理规定》处理。同一错误行为同时受行政和党(团)纪律处分者,按最高级别扣分一次。

3.在军选办组织的军政学习各类考试或考评中出现弄虚作假行为,视情节严重性,扣20-40分。

4.会议和日常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⑴营务会议:由副营长或副教导员上报考勤情况,无故缺席者扣20分,迟到、早退者扣10分、请事假扣5分,病假、公假不扣分。

⑵连务会议:由连长或指导员上报考勤情况,无故缺席者扣10分,迟到、早退者扣5分,请事假者扣5分;病假、公假不扣分。

⑶排、班务会议:由班长上报考勤情况,无故缺席者扣5分,迟到、早退者扣3分,请事假扣3分,病假、公假不扣分。

⑷日常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无故缺席者扣10分,迟到、早退者扣5分,请事假者扣5分,病假、公假不扣分。如果是重大或与外校联谊类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出现上述情况则加倍扣分(病假、公假除外)。

二、   军事素质(基础分60分)

(一)军事技能考核成绩(30分)

1.队列动作(10分):

优 军容严整,精神振作,姿态端正,严肃认真,队伍动作标准、协调,达到一名合格军人队伍动作的标准要求。 分值10

良 军容严整,精神振作,姿态端正,严肃认真,队伍动作准确,能够较好体现后备军官的良好精神风貌。 分值8

中 军容严整,精神振作,姿态端正,严肃认真,队伍动作准确性、协调性欠佳。 分值6

差 军容不整,精神不振,队列动作较差,军人素养欠缺。 分值≤5

2.讲解示范(10分):

优 队列知识掌握牢固,熟悉队列指挥过程,能够按照条令要求,动作要领讲解到位,队列动作示范标准、协调。 分值10

良 队列知识掌握较好,队列指挥过程清晰,能够基本达到讲解示范的要求。 分值8

中 队列知识掌握不牢固,队列指挥过程不清晰,不能讲解动作要领,队列动作示范一般。 分值6

差 队列基本知识薄弱,不能掌握队列指挥过程,动作要领不清楚,队列动作较差,不能讲解示范。 分值≤5

3.队列指挥(10分):

优 军容严整,精神饱满,严肃认真,指挥口令准确、清楚、洪亮,熟记指挥位置,队列指挥程序清晰。 分值10

良 军容严整,精神饱满,严肃认真,指挥口令准确、清楚、指挥位置到位,基本掌握队列指挥程序。 分值8

中 军容合格,精神状态较好,严肃认真,指挥口令准确,指挥口令准确,基本了解指挥位置和队列指挥程序。 分值6

差 军容不整,精神不振,自由散漫,指挥口令含糊不清、对指挥位置到位和队列指挥程序不清楚。 分值≤5

(二)军事理论素质(15分)

优 按规定参加军事理论课学习并在考核中成绩≥90分(100分制)。 分值15

良 按规定参加军事理论课学习并在考核中成绩≥80分。分值13

中 按规定参加军事理论课学习并在考核中成绩≥60分。分值11

差 参加军事理论课学习无故缺席,迟到、早退现象超过课时三分之一或在考核中成绩不满60分者。分值≤10

(三)军容风纪(15分)

优 所在学院在军容风纪检查中获得先进单位并全部达标、在宿舍内务评比中获得先进军人宿舍流动红旗,且同时所在宿舍在该月所有内务检查中全部合格。分值15

良 所在学院在军容风纪检查中没有获得先进单位但全部达标,或者在宿舍内务评比中没有获得先进军人宿舍流动红旗但在该月所有内务检查中全部合格。分值13

中 所在学院在军容风纪检查中有不能全部达标,但不达标人数比例不超过该学院国防生总人数的5%;在所有宿舍内务检查中全部合格但有成员被口头警告并能按要求改进。分值11

差 在军容风纪检查或宿舍内务评比中出现总检查次数的二分之一不达标的个人。分值≤10

(四)特别表现加分(40分)

1.军容风纪检查中被评为先进单位并且在本次检查中不达标人数比例不超过该学院国防生人数5%,所在学院达标的同学当月各加2分。

2.宿舍内务整齐统一,每获得一次先进军人宿舍流动红旗,所在宿舍同学各加10分,宿舍长加15分。

3.军事理论课上积极发言,每次发言加1分;理论掌握全面,为国防生授课,每次加5分,军事理论考核成绩优异,前10%的同学加5分。

4.军政考核(如队列考核,军体拳考核等)中获得优异成绩的个人,视情况加5-10分,获得优异成绩的团队,视情况每人加3分,主要负责人视情况再加1-3分。

 

(五)扣分

1.军容风纪检查,不符合规定者,每项每次扣5分,在要求整改后经检查仍不达标者每项每次再扣10分。

2.日常生活举止不雅,影响国防生形象,经批评教育仍不改,受连队以上通报批评者,每次扣10分。

3.每周例行内务检查,不合格的宿舍,情节严重的个别成员扣15分,宿舍长(含学生干部)扣10分,其余宿舍成员扣5分;突击检查,不合格的宿舍,情节严重的个别成员扣10分,宿舍长(含学生干部)扣5分,其余宿舍成员扣3分;每月内务检查总评分不合格的宿舍成员再扣5分。

4.由校军选办组织的军事理论考核,无故缺席或不合格者,扣10分;请事假、病假、公假未在规定补考时间内参加补考或补考不合格者扣10分;初次不合格经过补考后仍不合格者再扣10分。

5.早操无故缺席一次扣10分,迟到、早退一次扣5分,请事假一次扣5分,病假、公假不扣分;周末军政训练无故缺席一次扣20分,迟到、早退一次扣5分,请事假一次扣5分,病假、公假不扣分。无特殊原因,早操或军政训练缺席次数累计达总出操或军政训练次数三分之一以上者作警告处分。

6.休息时间影响他人作息,经内部协商未能取得一致意见而出现向上级反映情况者,主要责任人每次扣10分。

三、体能素质(基础分60分)

(一)体能训练(20分)

1.积极参加体能训练,能按训练计划出色完成训练任务者。分值20

2.积极参加体能训练,无无故缺席情况并请假次数不超过体能训练总次数五分之一。分值18

3.无无故缺席体能训练并且请假次数不超过体能训练总次数四分之一。分值16

4.无无故缺席并且请假次数不超过体能训练总次数三分之一。分值14

5.不能按规定完成训练任务,虽无无故缺席现象但请假次数超过体能训练总次数三分之一者。分值≤10

(二)体能考核(40分)

参照军校学院体能达标涉及的有关项目,分别制定细化标准。

1.一等 各项考核成绩皆达到优秀水平。分值40

2.二等 各项考核成绩皆达到良好以上,个别科目达到优秀水平。分值35

3.三等 各项考核成绩皆达到良好,无特别优秀科目。分值30

4.四等 各项考核成绩皆达到合格水平,个别科目达到良好以上。分值25

5.五等 各项考核成绩皆达到合格水平,无特别优秀科目。分值20

6.六等 考核未能达标或无故缺考并未能在规定补测时间内完成补测者。分值≤15

男生标准:(第4,5项之间二选一)

序号项目优良合格不合格1100米跑14’’14’’515’’215’’2以上23000米跑12’30’’13’30’’14’30’’14’30以上3单杠引体向上12次8次6次6次以下4俯卧撑40次/3’35次/3’30次/3’30次/3’ 以下5仰卧起坐80次/3’70次/3’45次/3’45次/3’ 以下6双脚深蹲起立100次90次80次80次以下75000米19’21’23’23’以上

女生标准:

序号项目优良合格不合格1100米跑16’’16’’517’’217’’2以上23000米跑15’30’’16’30’’17’30’’17’30’’以上3俯卧撑15次/3’12次/3’8次/3’8次/3’ 以下4仰卧起坐25次/3’20次/3’15次/3’15次/3’ 以下5双脚深蹲起立80次70次60次60次以下

 

(三)特别表现加分(40分)

1.单项体能测试总分排名前8名者分别加20、16、12、10、8、6、4、2分。

2.挑战极限活动中,突破纪录者加40分;参与挑战极限,成绩优秀,排名前8名者按单项测试或比赛标准加分(但同一月内不能与单项考核或比赛重复加分)。

3.个人成绩获得较大进步,视情况加3-5分。

(四)扣分

1.体能考核中,未能达标,每项扣5分;每次测试最后五名扣3分;无故缺席或请假但未能在规定补考时间内完成补考扣10分,迟到、早退扣5分。

2.体能训练无故缺席一次扣10分,迟到、早退扣5分,请事假扣5分,病假、公假不扣分;得过且过,不完成规定训练任务者扣5分,无故不参加体能训练且不在统一指挥下参加补练,扣15分。

四、文化素质(基础分60分)

(一)专业考核成绩(60分)

文化课程学习成绩的平均学分积点在所在学院年级/专业排名前40%者得60分,每前进或后退一个百分点加1分或减1分(百分点采取四舍五入办法)。

(二)特别表现加分(40分)

1.科技技能和科研成果

通过英语四级、计算机一级、普通话二乙加5分;通过英语六级、计算机二级或二级以上、普通话二甲或二甲以上加10分;获得国家证书或资格(心理咨询师、人力资源管理师、软件工程师等有效证书)加10分。

参加各类课程竞赛或专业论文获奖,国家级根据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0、35、30分,省级为30、25、20分,校级为20、15、10分,院级为10、8、5分,其他奖项视具体情况进行加分。进行科学发明,成功申请或参与国家专利,加10-40分。

2.科研论文

申请校级(包括军选办组织)、院级科研立项课题,申请通过校级、院级分别加20分、10分;通过校级审批并结题的再加20分,通过院级审批批并结题的再加10分;在进行科研论文过程中,担当主要负责人另加10分。

3.科技竞赛

参加省级以上学术竞赛,获得一、二、三等奖,主要负责人分别加40、30、20分,参与者加10分;参加校级以上学术竞赛,获得一、二、三等奖,主要负责人分别加20、15、10分,凡获表彰者(一、二、三等奖除外)加5分;校军选办和学院组织的科技竞赛获得一、二、三等奖,主要负责人分别加10分、5分、3分。

(三)扣分

1.凡在专业考试中出现不合格现象,每一门扣10分。

2.军选办规定必须参加的科技竞赛,无故不参加者扣10分。

 

五、 综合素质(基础分60分)

(一)社会实践(30分)

优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活动具有公益性并经审核合格,获得奖励或受到表彰;担任校学生会,校青协、社团联合会正、副主席,校艺术团团长,校团委委员,国防生学生会正、副主席、军训营副营长、副教导员、学院学生会主席、学院团委副书记以上干部。分值30

良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获得较好评价;担任校学生会部长,各社团会长、部长,校各类刊物主编,军训营连长、指导员,校国旗护卫队队长,国防生学生会部长,校广播站站长,学院团委、学生会部长,年级级长,团总支书记、党支部书记、学院各类刊物主编等学生干部。分值25

中 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在活动中表现一般;担任团委、学生会、社团干事,校国旗护卫队队员,军训营排长、国防生学生会干事,行政班班长、团支书等学生干部。分值20

差 应付式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缺乏主动性,完成任务能力不足,缺乏锻炼。分值≤20

(二)综合素质教育(30分)

优 按规定参加综合素质教育课程,课后主动思考,通过积极练习提升自身能力,熟练掌握四项技能;能在实践中较好地运用并与军营文化相融合;无缺勤记录,在考核中获得优秀成绩。分值30

良 按规定参加“四会”教育课程,课后积极练习,自身能力一定程度得到提升,基本掌握四项技能;出勤率90%以上,考核成绩较佳。分值25

中 按规定参加“四会”教育课程,基本掌握四项技能,出勤率80%以上,考核成绩合格。分值20

差 未能按规定参加“四会”课程学习,不能熟练掌握四项基本技能,不能与军营文化融合;出勤率不足50%,考核成绩不合格。分值≤20

(四)特别表现加分(40分)

1.根据证明文件,在各类国家、省、校、院级征文、艺术、体育竞赛活动中获得一、二、三等奖者,省级以上分别加40分、30分、20分,校级分别加30分、20分、10分,校军选办分别加20分、15分、10分。其它名次根据比赛性质相应加分。

2.各类省级期刊杂志(有发行刊号)上发表文章者,按A(学术),B(原创),C(摘抄)三类分别加40分、40分、30分,在依托信息报上发表文章,视情况每篇加20-40分;在国防生简报上发表文章,视情况每篇加10-20分;在绿帆杂志上发表文章,由编辑部审批,按A(学术),B(原创),C(摘抄)和通讯稿等四类分别加20分、15分、10分。在其他没有发行刊号或准印证号刊物(如学校主管部门或学生组织办的刊物)上发表文章者,按校级、院系级分别加20分、10分。同一文章按该类最高级别进行加分,不再重复加分。

3.游泳、演讲、音乐指挥、篮球裁判等综合素质培训考核成绩优秀加10分;军选办组织的板报、演讲等各类比赛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0、15、10分。

4.积极运用军事技能,参加军选办组织的各项活动,如自愿指挥唱歌、拉歌,为篮球赛担当篮球裁判,教授军事技能(如军体拳等),按活动主办方级别加5-20分。

5.利用空余时间,以国防生名义参加三下乡、送温暖等社会实践,加5—10分,主要负责人加10-20分。

6.根据所在学院国防生指导老师或主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党总支)副书记证明,军选办老师或副主任批准,得到表彰的干部视情况加5-10分,但满分不能超过10分。

(五)扣分

1.军选办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因主观原因不能完成任务,一次扣10分。

2.社会实践过程中违反纪律,造成团体利益受损,影响国防生形象,视情节轻重扣20-40分。

3.不按时参加综合素质教育学习,违反课堂纪律,扰乱正常上课秩序,被授课老师点名批评者每次扣20分,无故缺席一次扣10分,迟到、早退、请事假一次扣5分,病假、公假不扣分。

4.对于综合素质技能掌握不全面,考核不合格,每项扣5分,经补考后仍不合格扣再10分,无故缺席一次扣10分,迟到、早退、请事假一次扣5分,病假、公假不扣分。

5.统计量化分值过程中弄虚做假者学生干部每次扣20分,普通国防生每次扣10分。

 

六、相关说明

1.此量化细则只适用于华南师范大学在校国防生,所有解释权归校军选办。

2.上述细则中涉及的迟到均为考勤结束后10分钟之内报到者,否则视为缺席;离活动或训练预期结束时间10分钟之内离开者均可视为早退,超出10分钟者视为缺席,因上课、身体不舒服等特殊情况除外;病假须提供医院证明,公假须所在学院国防生指导老师或主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党总支)副书记证明,军选办老师或副主任批准。

3.公假包括以下情况:

(1)代表军选办、军训营、所在学院、班级(特指班长、团支书)、党支部出席重大活动或集会,并须提供所在学院国防生指导老师或主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证明,代表军选办或军训营的须出示军选办老师证明。

(2)所在学院举办重大集会或活动,要求该学院全体国防生必须参加;所在班级(团支部)举行集体性活动(如特团、换届等);所在党支部举行决议大会等。

(3)所在学院举行大型讲座或学风建设、先进性教育集会,要求全体国防生必须参加。

(4)因课程冲突而请假(如辅修、专业课、党校、公选课等)。

除上述情况和病假外,其余均为事假。

4.因各种事由请假(公假、事假、病假)的个人与集体,请假期限结束后须在一个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因请假而缺少的训练、课时或测试,否则,按缺席对该个人或集体成员进行扣分。

5.每个板块考核的成绩总分为100分,考核成绩划分为五个档次,优≥90分,良≥80分,合格≥60分,达标≥50,不达标<50分。

6.五个板块考核的成绩的总成绩记为考核的总成绩,也划分为五个档次,优≥450分(每一项均合格),良≥350分(每一项均达标),合格≥300分(每一项均达标),达标≥250(不达标项不得超过2项,含2项),不达标<250分或有2项以上不达标。

7.执行办法:

(1)成立计算分小组,由连长、指导员、排长、班长、1名国防生学生会干部和1名班员组成,负责每月加、扣分统计工作;成立纪律监督小组,由副营长、副教导员、国防生学生会正、副主席和2名普通班员组成,负责监督计算分小组工作,保证公平、公正、公开。

(2)每月统计一次加、扣分情况,每月各单项中实扣分超过20分者,所在连队对其给予公开批评并要求其作出书面检讨。每月获实加分的同学,所在连队对其进行表彰和奖励,但每月每单项实加分不得超过该项特殊表现加分最高封顶40分。

(3)每学期进行一次总评分,基础分每学期评分一次,加、扣分取每月平均值。对总评不达标的同学进行警告处分,建议军区暂时停发下一学期国防生奖学金生活费并建议所在学院暂不发展为中共党员;经暂发奖学金生活费后仍未达标的同学,建议军区开除该同学国防生资格。

(4)每学年进行一次学年总评分,取该学年的两个学期总成绩的平均值。

(5)量化学年度总评成绩未达良好以上的同学不能参与本学年评优中的一等奖学金的评选,量化学年度总评成绩未达合格以上不能参与学年评优中二、三等奖学金的评选,量化学年度总评成绩未达标者不能参与任何奖、助学金的评选。

8.量化细则中班一级管理指代训练营连队中班一级管理,区别于学院行政班。

9.违反学习规章制度、社会道德规范、党(团)纪国法以及《国防生教育管理规定》,由军选办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处理。

七、附则

1.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施行。

2.本细则由学学生工作部(处)和校军选办负责解释。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华南师范大学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

OO九年五月



标签:#国防生 #华南 #军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