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变中国”系列活动之校园红歌手大赛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通知公告2009-05-25 14:23:00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各院系:
200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六十周年,为了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培养我校学生的爱国主义精神,同时展现我校学生热爱祖国、朝气蓬勃、立志成才、敢于创新,争做时代先锋的精神风貌,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拟举办校园红歌手大赛。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巨变中国骄傲我心--追忆峥嵘岁月,唱响时代旋律
二、活动对象:华南师范大学全体在校学生
三、活动时间:
初赛:大学城校区 2009年6月9日(星期二)19:30
石牌校区 2009年6月10日(星期三)19:30
决赛:2009年9月24日(星期四)19:30
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承办单位:华南师大公共管理学院
五、活动地点:
初赛:另行通知
决赛: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水泥篮球场
六、活动内容与形式:
(一)曲目要求: 紧扣爱国主题,展现当代大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参赛歌曲从主办方提供的曲目(见附件一)中选择。
(二)参赛形式:
1、初赛:各学院先在学院内部进行选拔,以学院为单位选派队伍参赛,每个学院参赛队伍为2-3支,至少保证2支。每支参赛队伍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歌唱组合或合唱团,电声乐队不能参赛。(初赛暂定分石牌校区和大学城校区两校区开展;南海学院初赛自行组织选拔,届时派1-2支队伍参加决赛即可,请将报名表按后面的参赛办法于本次初赛时间后三天发送至大赛邮箱)
2、决赛:经初赛择优选出参赛队伍晋级决赛,争取每个学院有1支参赛队伍进入决赛。
(三)比赛形式:
1、初赛:采用清唱形式,每支参赛队伍演唱一首歌曲,演唱时间一般不超过5分钟。
2、决赛:
(1)采用伴奏形式,伴奏形式为mp3伴奏或乐器现场伴奏。
(2)现场比赛:红歌演唱和即兴问答。晋级决赛的队伍以抽签的方式确定出场演唱顺序;每支队伍演唱后,即刻抽取一道题目进行现场即兴问答,题目内容围绕庆祝建国60周年这一主题。
七、红歌手评分标准:
1、基本要求:歌曲内容积极向上,紧扣比赛主题。
2、演唱技巧:节奏准确,风格鲜明;咬字准确,吐字清晰;演唱熟练,气息流畅;音乐感情处理恰如其分,有较好的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
3、整体效果:台风良好,着装得体,表情生动,精神饱满,表现力强。
4、答题要求:紧扣问题,观点合理,思路清晰,表达流畅。
八、参赛办法:
请各院系安排一名老师全程负责本活动,于2009年6月5日(星期五)中午13:00前将本学院所有电子版报名表(见附件二)压缩到一个文件包中,并发送至校园红歌手大赛邮箱:honggeshou@126.com。邮件主题和文件名称请注明“校园红歌手大赛XX学院”字样。
九、奖项设置(决赛):
1、决赛将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若音乐学院学生获一等奖,则与其他学院学生第一名并列一等奖,二等、三等奖以此类推。一等奖奖金400元,二等奖奖金300元,三等奖奖金150元,以上三个奖项的设奖数量将视报名及参赛情况而定。对晋级决赛的未获一、二、三等奖的参赛队伍将颁发优秀奖。
2、决赛现场随机抽取观众“红”运奖10名,各赠送礼品1份。
十、活动咨询:
梁 杰 手机 15017533881(613881) QQ 693231664 宿舍 大学城校区北区15—515
林尚青 手机 15918711074(61074) QQ 525609681 宿舍 大学城校区北区12—640
十一、参赛队伍涉及的活动经费(车费、餐费等)自理。
十二、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