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华南师范大学2007—2008学年度自强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通知公告2009-04-24 15:22:00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各院系:
 
在开展院系学生奖励、资助工作调研的基础上,经学生工作部(处)讨论决定:从2009年起,华南师范大学年度自强奖学金总金额提高至80万元,一等奖每年评选135名,学校给每位获奖者颁发奖金2000元;二等奖每年评选530名,学校给每位获奖者颁发奖金1000元。
目前,华南师范大学2007—2008学年度自强奖学金评选工作已启动。为了做好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院系依照执行。
 
一、实施依据
 
二、 名额分配
 
院系
一等
二等
合计
院系
一等
二等
合计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历史文化学院
4
14
18
文学院
8
32
40
政治与行政学院
4
18
22
法学院
4
15
19
外国语言文化学院
4
16
20
经济与管理学院
12
46
58
教育科学学院
4
14
18
体育科学学院
4
17
21
数学科学学院
7
29
36
公共管理学院
4
14
18
生命科学学院
4
18
22
音乐学院
3
14
17
地理科学学院
4
15
19
信息光电子科技学院
3
10
13
美术学院
3
12
15
物理与电信工程学院
7
29
36
计算机学院
6
22
28
化学与环境学院
6
26
32
软件学院
0
2
2
大学城校区小计
51
203
254
教育信息技术学院
6
24
30
石牌大学城校区合计
100
400
500
旅游管理系
3
13
16
南海校区
35
130
165
石牌校区小计
49
197
246
全校合计
135
530
665
 
三、 工作进度安排
 
时间
具体事项安排
5月3日之前
学生通过“学生信息管理系统(旧)”提出评选申请。班委会根据《华南师范大学自强奖学金评选办法》规定的条件,可以在本班或本年级范围内进行提名,通过“学生信息管理系统(旧)”申请。
5月12日之前
    各院系根据《华南师范大学自强奖学金评选办法》与学校分配的名额,确定报送学校的人选,在本院系范围公示3天;
②公示无异议,院系辅导员登录“学生信息管理系统(旧)”,根据公示后学生名单,对申请学生进行网上审核的操作;
③用A4纸双面打印“学生工作信息系统(旧)”自动生成的《华南师范大学2007—2008学年度自强奖学金申请表》(点击学生事务—奖助审批—操作—详细情况-打印),并由申请学生本人及年级辅导员在最后一栏签名确认;
④用A4纸双面打印“学生工作信息系统(旧)”自动生成的《华南师范大学2007—2008学年度自强奖学金申请审批汇总表》(点击学生事务—奖助审批—操作—打印本单位审批表-打印),并由副书记签名加盖学院公章。
5月18日之前
学生工作处根据院系提交的参加学校评选的学生名单进行网上审批,并将通过审批的学生名单在校园网公示5天。
6月5日之前
①学生工作处拟稿;
②校办发文;
③财务处代为发放自强奖学金;
④用A4纸双面打印“学生工作信息系统(旧)”自动生成的《华南师范大学2007—2008学年度自强奖学金签领表》(点击学生事务—奖助审批—操作—打印本单位签领表-打印),由辅导员签名确认;
⑤学生查实帐户,在《华南师范大学2007—2008学年度自强奖学金签收表》签字确认;
⑥辅导员将确认后的签收表上交学生事务管理科。
备注
材料上交地址:学生工作处学生事务管理科
石牌校区负责人:  姚老师(行政楼322)     85215261
大学城校区负责人:蔡老师(行政楼A416) 39310042
南海校区负责人:  陈老师 0757-86687367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
              00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拟稿人:蔡颖                   
审核人:周宪
 


标签:#学年度 #华南 #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