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年我校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工作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通知公告2009-04-23 15:26:00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各院系:
     2009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已经正式启动,为广泛宣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动员广大应届毕业生踊跃参与西部计划,做好招募工作,根据《2009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将招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招募对象
   
 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部分岗位可适当考虑特别优秀的专科毕业生。
二、 服务地区、服务时间、服务内容
    1.
 服务地区:主要在广西地区
    2.
 服务时间:西部计划服务期为1-3年。志愿者首次签约服务期为1年。从2009年开始,西部计划服务期可延长至3年。申请延长服务期的志愿者可于下一年度3月提出申请,经服务县项目办同意并报服务省项目办,最终由全国项目办根据下一年度服务岗位计划和各专项行动岗位要求,确定延期志愿者名单。
    3.
 服务内容:支教、支医、支农、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西部基层检察院、西部基层法律援助、西部基层人民法院、开发性金融和西部农村平安建设、灾后重建(原抗震救灾)、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由报名者根据专业及特长等实际情况自由选择)。
三、 招募宣传
     各院系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努力在本单位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唱响“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的主旋律,形成参加西部计划光荣的积极导向,使更多优秀的高校毕业生主动报名到西部去建功立业。
     1. 及时召开毕业生会议,传达招募通知,确保每一名毕业生了解今年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具体内容。
     2. 充分发挥团委、学生会在宣传发动方面的作用,利用公告栏、海报、横幅等途径,广泛发布招募信息,使毕业生及时了解招募信息。
     3. 要通过团学组织摸清情况,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重点动员有初步意向的学生,帮助他们坚定参加志愿服务的决心。要及时在醒目地点公布所有自愿报名的毕业生名单。
    四、
 工作内容
(一)报名及审核
1. 网上报名。4月15日至5月10日,报名学生可登陆西部计划网站(xibu.youth.cn)和中国志愿者网站(www.zgzyz.org.cn)查看有关情况,填写报名信息。
     2. 打印报名表。报名学生从西部计划网站上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 
     3. 交表。报名表由院系团委书记指导学生填好,并由所在院(系)党组织负责人签名盖章,附上报名者本人的学习成绩单,5月11日前交至学校团委办公室(石牌校区和南海学院交于:行政大楼325室,85211036 大学城校区交于:行政楼A栋424室,39310639)。
  4.
 审核。高校项目办在收到学生的《报名登记表》后,将及时进行审核。审核后,在“西部计划招募管理信息系统”中填写审核意见。
(二) 选拔志愿者 
 1. 选拔标准。
   (1)具有志愿精神;
(2)学分总绩点(或学业成绩)排名在本院系同年级学生总数前70%之内;
(3)通过本校毕业体检和西部计划体检;
(4)获得毕业证书;
(5)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优先;
(6)优秀学生干部和有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
(7)西部急需的农、林、水、医、师、金融、法学类专业者优先;
(8)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在西部地区者优先;
(9)已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优先;
(10)参加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的志愿者应累计有1个月以上基层工作、志愿服务经历或者曾获校级以上表彰奖励、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主要负责人。
  2. 选拔工作。5月11日起学校项目办考察报名学生的政治思想素质、学习成绩、志愿服务经历等情况,择优选拔志愿者。
3. 严格面试。学校项目办协调有关部门,对入选的报名者进行面试。面试合格的将及时与其签订《招募协议》。
4. 统一体检。5月31日前,省项目办统一指定时间和医院,由学校项目办组织入选的报名者进行集中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见附件)。体检不合格的,将在本校及时调换。 
5. 公示。6月中旬,学校项目办公布录取志愿者名单并在全校公示3天。若无异议,将志愿者名单报招募省项目办。
6. 录取志愿者。6月中旬,学校根据综合面试、体检、公示情况确认录取人员,同时将录取名单上报招募省项目办。
7.  审定、确认及培训 
   (1)6月中旬,全国项目办委托各招募省项目办向志愿者发《确认通知书》(注明服务岗位、培训报到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2)7月上旬,全国项目办汇总入选志愿者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8. 报送总结。7月上旬,高校项目办招募工作情况,在“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中填写《西部计划招募工作报表》,下载打印报表(一式三份),交主管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留存一份报表,将另两份报表连同志愿者报名表、体检单一并报省项目办。 
    五、保障及优惠措施
  1.志愿者补贴。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必要的生活补贴和交通补贴。其中生活补助每月680元/人,每年8160元/人,同时根据所在服务地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按月发放;交通补贴按志愿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务地之间的距离划分为不同等级,每年发放两次。志愿者的有关补贴由服务省项目办统一拨付至志愿者所持银行卡中。
  2.志愿者保险。志愿者保险由中央财政按照每人200元的标准给予支持。全国项目办统一指定险种(包括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住院医疗保险等)、保额,由全国项目办与各服务省项目办协调办理。各服务省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细致地做好保险理赔服务工作。
  3.志愿者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志愿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公务员,报考西部地区公务员的,笔试总分加五分。
4.服务期为1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铜奖奖章;服务期为2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授予银奖奖章,表现优秀的授予金奖奖章,表现特别优秀的推荐参加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十大杰出青年志愿者、国际青少年消除贫困奖等评选。;
5.对在校期间获得助学贷款且服务期间确有还贷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参加西部计划的,学校应为其展期还贷提供帮助。
6.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西部计划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
7.服务期间,志愿者党团关系转至服务单位,户口和档案保留在毕业高校,免收服务费用。志愿者服务期满后,根据本人意愿可回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或到其他地区就业,凡落实了接收单位的,按照接收单位所在地的毕业生就业接收政策办理相关手续,其择业期根据服务年限顺延。
8.服务期满自主创业的,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
 
华南师范大学项目管理办公室
地址:石牌校区 行政楼325室
  大学城校区 行政楼A栋424室
 咨询电话:85211036  39310639

附件: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报名登记表 
      2.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体检标准
      3. 2009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问答

                           
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二
〇〇九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报名登记表 .doc

2.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体检标准.doc

3. 2009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问答.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