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届毕业生2008-2009学年度评优工作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通知公告2009-04-07 15:37:00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各院系: 2009届毕业生2008-2009学年度评优工作已启动,为了做好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 一、根据《华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年评优奖励办法》关于第四学年评优活动的相关规定,请各院系2005级辅导员于2009年5月4日之前完成评优工作。 二、奖金发放方式 由于有一部分毕业班学生已经取消了工行存折,无法采取由财务处转账的形式发放,因此,该次奖学金发放由毕业班辅导员发放现金。 三、关于上报工作 此次评优上报仍然采取旧的学生工作信息系统进行网上上报的形式,请2005级辅导员借鉴前两次评优的上报方式。 (一)上报截止时间:2008年5月4日; (二)院系须将获奖学生名单在本院系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再进行网上上报; (三)网上上报的获奖类别、金额应与每位获奖学生填写的《学生学年评优申请登记表》完全一致,且《学生学年评优申请登记表》所填写的评优类别要与《学生手册》中的《华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年评优奖励办法》中的评优种类名称完全一致。 四、工作进度安排: 1、4月14日之前: 学生提出评优申请,如实填写《华南师范大学学年评优申请登记表》(点击附件下载)。 2、5月4日之前: ①各院系根据《华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年评优奖励办法》(华师【2005】139号文)进行评选,并将获奖初选名单在本院系公示3天; ②各院系进入旧的学生工作信息系统完成网上上报工作; ③各院系要认真审核获奖学生所填写的《华南师范大学学年评优申请登记表》,由副书记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分别上交到两校区学生事务管理科。 3、5月22日前: 学生事务管理科网上初审院系上交的材料后交学生部领导审批,并将获奖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天。 4、6月8日前: ①学校发文 ; ②院系填写荣誉证书,打印 “学生工作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的《华南师范大学学年评优2007-2008年度申请审批汇总表》一式三份,先到石牌校区学生事务管理科盖学生工作部公章,凭盖好公章的《申请审批汇总表》把荣誉证书拿到校办盖学校公章,并将其中一份《申请审批汇总表》交校办备案; ③辅导员发放奖学金。 附件:《华南师范大学学年评优申请登记表》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 二00九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