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学生代表座谈会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通知公告2009-03-25 15:57:00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各院系:
为积极配合我校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一步引导我校大学生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掌握科学发展观的理论体系和精神实质,激发大学生自觉学习科学发展观理论知识,增进对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基本要求的认识,促使大学生围绕“立志、修身、博学、报国”的主题积极实践科学发展观,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处)决定组织学生代表座谈会,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讨论主题:
1.大学生如何践行科学发展观;
2.科学发展观与大学生成才发展;
3.对科学发展观与大学生“立志、修身、博学、报国”的理解;
二、具体安排:
1.座谈会在石牌校区、大学城校区和南海校区同时进行,各院系学生代表在本校区参加座谈会。
时间:2009年4月2日(星期四)下午2:30-4:30
地点:①桃李园一楼会议室(石牌校区)
      ②行政楼C510(大学城校区)
   ③南海学院学生活动中心二楼会议室(南海校区)
2.参加座谈会的人员:
①参加的单位: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办公室、教务处、团委、组织部、关工委、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处)。
②参加的学生:学生党员代表、研究生代表、普通学生代表、港澳生代表、民族生代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代表以及地震灾区学生代表。具体名额见附表。
三、要求:
1.请各院系将参加座谈会的学生代表名单于3月31日(星期二)上午12:00以前报至学生工作部思教科邮箱:sijiaoke@scnu.edu.cn
2.请参加座谈会的学生代表应认真思考座谈会讨论主题,提前作好3-5分钟的发言准备。
3.请准时出席。
 
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学生代表座谈会名额分配表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工作部(处)
2009年3月25日


  
附件: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学生代表座谈会名额分配表
 
石牌校区
学院
学生代表人数
小计
党员研究生普通学生港澳生民族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地震灾区学生
历史学院11


1
3
政行学院111


14
外文学院11

1

3
教科院11
1


3
数科院1111


4
生科院11

1

3
地科院11



13
美术学院111



3
计算机学院11


1
3
教信学院11


1
3
旅游系11

1

3
合计11人11人3人2人3人3人2人35人
大学城校区
学院
学生代表人数
小计
党员研究生普通学生港澳生民族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地震灾区学生
文学院11
11

4
法学院11

1

3
经管学院111


14
体科院11



13
公管学院11
1


3
音乐学院11

1

3
光电子学院11


1
3
物电学院111

1
4
化环学院11


1
3
合计9人9人2人2人3人3人2人30人
 


标签:#发展观 #座谈会 #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