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2008届欠学杂费毕业生办理欠款确认手续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通知公告2008-06-16 14:33:00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各院系:
据财务处统计,截止到2008年6月17日,我校2008届毕业生中尚有 596 人欠交学杂费,欠缴学杂费为693万元。为做好毕业生离校工作,确保学生能顺利办理离校手续,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督促欠费学生尽快交清所欠的学杂费,如学生在2008年6月17日之后交清学校欠费的,请务必通知学生将财务处开的收费收据分别交到两校区学生事务管理科消除欠费记录(石牌郑老师,行政楼322,大学城方老师,行政楼A414)。
2、家庭经济确实有困难而不能在毕业前缴清学杂费的同学,必须填写《华南师范大学校内欠款确认书》一式两份(学校、学生各执一份),并将其中一份于6月20日前由院系统一交到学生工作处学生事务管理科郑老师或方老师处;
3、欠费学生如在离校前不办理欠费确认手续,不给予办理离校手续,不发放报到证;
4、继续执行华师【2007】89号文,希望各院系将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一位欠费学生,并做好每一位欠费学生的思想工作。
备注:欠费名单将发到毕业班辅导员邮箱,如果没收到请与郑老师联系。
附件:《华南师范大学校内欠款确认书》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七日
拟稿人:郑秋萍 审核人:胡庭胜
附件:《华南师范大学校内欠款确认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