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7-2008学年度第三批新长城自强助学金候选学生推荐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通知公告2008-04-28 10:02:00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各院系:
经新长城办公室研究决定,新长城——特困大学生自强项目将扩大对我校的资助人次,此次计划资助我校2007级特困大学生7名。本次所推荐的候选特困学生经新长城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将获得新长城自强助学金的资助,资助金额为 1840元/年。根据资助单位意愿,并经我处研究决定,具体分配名额详见下表:
院系
人数
院系
人数
数学科学学院
1
经济与管理学院
1
计算机学院
1
物理与电信工程学院
1
教育信息技术学院
1
化学与环境学院
1
文学院
1
合计
7
为了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条件
1. 来自农村的07级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 本学年未享受社会团体、个人提供的其他助学金或学校减免学费等优惠;
3. 努力学习,品学兼优;
4.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处分记录。
二、资助期限、额度、用途及申请方式
资助金额为1840元/年、资助一年。受助学生必须坚持勤俭节约、艰苦朴素的良好作风,将此笔资助金用于与在校学习生活有关的开支上,我们将对此笔助学金的使用进行抽查,如发现有高消费行为,将取消该笔助学金。
三、候选学生需上交的材料
1.《新长城自强助学金候选学生申请表》2份(正反面打印后填写,详见附表);
2.申请书1份,由学生本人介绍家庭情况、申请理由、对新长城的理解及自己的人生理想(用A4文稿纸整齐书写或打印) ;
3.身份证复印件1份;
4.新生入学高考成绩单复印件1份(与身份证复印件同印在一张A4纸上);
5.相关的困难证明复印件1份。
四、工作进度安排
时间
具体事项安排
5月5日之前
①各院系根据本通知资助要求与条件,确定参加学校评选的人选,在本院系范围公示3天;
②在学生工作部(处)网页下载《新长城自强助学金候选学生申请表》,正反面打印后,填写一式两份,辅导员签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申请表上“家庭地址”填写至村级地址);
③各院系推荐的候选学生登录“学生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学生申请登记,院系辅导员网上审核通过。
上交本通知第三点要求中候选学生需准备的材料
5月8日之前
学生工作处审核各院系提交的名单,并将通过审核的学生名单在校园网公示3天。
5月10日之前
学生工作处提交《新长城自强助学金候选学生申请表》等材料予新长城办公室审核。
5月底
①财务处代为发放助学金;
②学生查实帐户,在签领表上签字确认。辅导员将确认后的签领表上交学生事务管理科。
备注
材料上交地址:学生工作处学生事务管理科
石牌校区负责人:姚老师(行政楼322) 85211033
大学城校区负责人:蔡老师(行政楼A419) 39310042
附表:《新长城自强助学金候选学生申请表》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二○○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拟稿人:姚轶懿 审核人:胡庭胜

附表:《新长城自强助学金候选学生申请表》.doc

标签:#学年度 #助学金 #长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