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2007级魏文凤等221位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减免学费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通知公告2008-04-15 09:26:00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各院系、各部处、各单位: 为在经济上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部分困难,鼓励他们发奋学习、积极进取,根据《华南师范大学特困学生学费减免实施办法》(华师〔2004〕139号),在各院系推荐的基础上,由学生工作部(处)审核并公示后,报学校批准,同意给予2007级魏文凤等221位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减免学费,金额共561080元。 附件:华南师范大学2007级减免学费学生名单 注意:如果个别同学2007—2008学年度的学费已上交,则由财务处减免下学年的学费。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拟稿人:姚轶懿 审核人:胡庭胜 附件:华南师范大学2007级减免学费学生名单.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