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寒假采用委托建设银行代收费方式补收本专科生、研究生学费、住宿费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通知公告2008-01-22 14:43:00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各学院:
临近期末,寒假将至,为贯彻学校做好学生学费、住宿费交费工作的精神,方便学生在寒假期间补交学费、住宿费,经与中国建设银行天河高新区支行联系,在寒假期间为我校学生提供委托建设银行代收费方式,现将交费有关事项详细通知如下:
1. 收费对象:04至07级全日制的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
2. 收费项目:07-08学年欠交的学费、住宿费;06-07学年欠交的学费、住宿费;
3. 收费时间:2007年1月21日——2007年2月14日
4. 服务范围:除深圳市外,广东省内建设银行任一网点均可提供进行交费;
5. 收费方式:委托中国建设银行代收费
(1) 交费程序:请同学们到广东省内(除深圳市)任一中国建设银行营业网点,提出交纳华师学费的要求,按所欠费的年度,填写《中国建设银行代收费凭证》提交工作人员,待核对信息准确后采用现金、建行卡或存折进行交费,不需手续费;
(2) 中国建设银行《代收费凭证》填写样式:由于广东省建设银行近期进行《代收费凭证》的改版工作,各地区营业点的改版进度不一,但新旧版本的代收费凭证在填写并无太大区别,具体请参阅例图:
【旧版:】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代 收 费 凭 证
年 月 日
客户填写 | 收费项目 | 收费单位 | 用户名 | 用户号 | 交费金额 | 交费期限 | |||||||||||
(1) | (2) | (3) | (4) | (5) | 1月21日至 2月14日止 | ||||||||||||
银行填写 | 流水号 | 费种 | 收费单位 | 用户号 | 用户名 | 收费方式 | 账号/卡号 | ||||||||||
收费金额 | 滞纳金 | 手续费 | 保险金 | 其他 | 合计 | 操作工号 | |||||||||||
事后监督: 复核: 记帐: 请客户确认后签名:
【新版:】
中国建设银行 代 收 费 凭 证
年 月 日
客户填写 | 收 费 名 称 | 用 户 号 | 交 款 人 | 交款金额 | 业 务 员 |
(1)+(2) | (4) | (3) | (5) | ||
银行填写 |
记帐员: 复核员: 缴款人签名确认:
填写方法:
(1)—— 统一填写“23”;
(2)—— 同一年度的学费住宿费合并填单,不同年度分别填写:
交纳本专科生07-08学年学费、住宿费统一填写“011”
交纳本专科生06-07学年学费、住宿费统一填写“012”
交纳研究生07-08学年学费、住宿费统一填写“015”
交纳研究生06-07学年学费、住宿费统一填写“016”;
(3)—— 填写学生本人真实姓名;
(4)—— 填写学生证上的学号;
(5)—— 填写所欠相应年度的学费与宿费金额的合计数。
委托中国建设银行代收费的交费方式适用于本省(除深圳市),不收手续费。学生如果无法采用建行代收费的方式交费,请将应交学费、住宿费存入工商银行的交费帐户,学校财务处将于2月18日委托工商银行扣缴07-08学年的学费住宿费。本学期继续执行交费注册制度,财务处将于2月20日向教务处提交电子注册名单,同时向各院系教务员提供本学年已交费名单,以便为学生办理07-08学年第二学期的注册手续。
历年欠费的补交工作均安排在2008年3月份进行,请各学院将本交费通知传达到各位欠费的同学,做好欠费清缴工作。
华师大财务处
2008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