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部分获得2007-2008学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学生退学杂费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通知公告2007-12-27 11:50:00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各院系:
2007年11月,我校共有1543名学生获得了2007-2008学年度国家助学贷款,贷款总金额为899.4万元,现财务处根据学生欠费情况,已将石牌、大学城校区学生的国家助学贷款成功转作欠费学生应交的学费和住宿费(南海校区的贷款发放由南海校区财务科处理)。对已交清学费、住宿费的同学,财务处已将多交部分的款项转到学生交学杂费的工行账户,请学生及时到工行查询,并自行打印出本人账户的交易明细。如有疑问,可致电85215079或直接到石牌校区行政大楼105房找翁老师。
附表:退学杂费学生名单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二00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拟稿人:郑秋萍 审核人:王政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