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7—2008学年度 “羊城晚报仲明大学生助学金”资助候选学生工作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通知公告2007-09-28 10:31:00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各院系:
“羊城晚报仲明大学生助学金”是自1997年起,由碧桂园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杨国强先生每年捐资100万元设立并委托羊城晚报报业集团管理和发放的。出资人十年间都没有透露姓名,直到今年才由媒体将谜底揭开。杨先生有感于自己学生时代是个农村的穷孩子,曾因得到政府给予的7元助学金而能重拾书包上学堂,顺利完成学业。今天,当自己事业有成时便怀着“滴水之恩涌泉相报”的心愿,设立这一助学金,向广州地区主要高校和广东省内山区部分普通高等学校贫困生提供资助。羊城晚报仲明助学金于2006年起将捐资额度增至每年200万元,由羊城晚报仲明助学金管委会统一管理。
我校作为受资助高校之一,“羊城晚报仲明大学生助学金” 在2007—2008学年度给予我校20名家境贫寒、品学兼优本科生一次性每人3000元的经济资助。   
经我处研究决定,助学名额将分配给07级新生,具体分配名额详见下表。
 
院系
人数
院系
人数
院系
人数
历史文化学院
1
美术学院
1
体育科学学院
1
政治与行政学院
1
计算机学院和软件学院
1
公共管理学院
1
外国语言文化学院
1
教育信息技术学院
1
音乐学院
1
教育科学学院
1
旅游管理系
1
信息光电子科技学院
1
数学科学学院
1
文学院
1
物理与电信工程学院
1
生命科学学院
1
法学院
1
化学与环境学院
1
地理科学学院
1
经济与管理学院
1
全校合计
20
 
为了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由于时间紧急,请各院系大力支持:
一、资助对象及条件
1.申请者为广州地区14所及山区4所项目实施高校中的本科学生;
2.申请者所在家庭经济困难;
3.申请者在当学年未享受社会团体、个人提供的其他助学金或学校减免学费等优惠;
4. 申请者努力学习,学习成绩优良;
5.申请者积极上进,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二、资助期限、额度及用途
“羊城晚报仲明大学生助学金”申请有效期仅限于当学年,资助每位学生3000元人民币。资助款将由羊城晚报仲明助学金管委会统一一次性划给学校,由学校先划扣学杂费后余额再划拨至学生缴纳学杂费的银行帐户。受助学生必须坚持勤俭节约、艰苦朴素的良好作风,将此笔资助金用于与在校学习生活有关的开支上,我们将对此笔助学金的使用进行抽查,如发现有高消费行为,将取消该笔助学金。
三、候选学生需上交的材料
1.《2007年仲明助学金申请表》2份;(详见附表)
2.申请书1份,由学生本人介绍家庭情况、申请理由及自己的人生理想;(用A4文稿纸整齐书写或打印)
3.身份证复印件1份;
4.新生入学高考成绩单复印件1份;(与身份证复印件同印在一张A4纸上)
5.相关的困难证明复印件1份。
四、工作进度安排
时间
具体事项安排
930日之前
各院系根据本通知分配的名额,确定参加学校评选的人选,在本院系范围公示三天;
在学生工作部(处)网页下载《2007年仲明助学金申请表》,正反面打印后,填写一式两份,辅导员签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
③各院系登录“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将推荐的学生人选进行申请登记。
④上交本通知第三点要求中候选学生需准备的材料。
930日之前
学生工作处根据院系提交的参加学校评选的学生名单进行审批,并将通过审批的学生名单在校园网公示5天。
10
财务处代为发放助学金;
学生查实帐户,在签领表上签字确认。辅导员将确认后的签领表上交学生事务管理科。
备注
材料上交地址:学生事务管理科
石牌校区负责人:姚老师(行政楼322     85211033
大学城校区负责人:蔡老师(行政楼A419 39310042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二○○七年九月二十八日
 
拟稿人:姚轶懿    审核人:王政忠


标签:#学年度 #仲明 #助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