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生欠费和重修情况调查分析和教育活动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通知公告2007-07-08 09:55:00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各院系并转各年级辅导员: 为了全面深入地了解我校学生拖欠学费和重修的基本情况,加强特殊群体学生工作的力度,增强思想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也是为了培养提高辅导员的写作能力,经研究,决定下学期继续组织各年级辅导员对所带年级学生拖欠学费和重修的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和教育引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年级辅导员对本年级学生拖欠学费的情况进行深入的调查分析,并于2007年10月19日以前将调查分析的结果以调查报告(见附件一)和统计表(见附件二)的形式同时将纸质版(需经副书记签字)和电子版上报学生工作部(处)学生事务管理科(石牌校区交郑秋萍老师,大学城校区交方钫妍老师)。 二、04、05和06级的辅导员对本年级在2006-2007学年第二学期有重修科目的学生的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并于2007年10月10日以前将调查分析的结果以调查报告(见附件三)和统计表(见附件四)的形式同时将纸质版(需经副书记签字)和电子版上报学生工作部(处)思教科(石牌校区交张奕华老师,大学城校区交于林平老师)。 三、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各院系,特别是辅导员应当高度重视做好欠交学费和有重修科目学生的教育引导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加大个别教育和个性化教育的力度,努力增强思想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坚持求真务实、深入细致的工作作风,注意讲究工作方法和工作艺术。通过问卷调查、统计分析、开座谈会、进行个别谈话、与学生家长沟通情况等方式,切实把学生欠费和重修的原因、态度等情况摸清、摸准,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 (三)坚持调查研究同日常思想教育相结合,实行边调查、边实施教育引导。在九月份内,院系领导或辅导员应与欠费和重修的学生分别召开座谈会;辅导员思想工作的重点,应当放在与欠费和重修学生的个别谈话上。总之,应当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来提高学生依法缴费和勤奋学习的自觉性。 (四)副书记应加强对调查研究和思想教育活动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帮助辅导员提高调查研究能力、思想教育能力和写作调研分析报告的能力。 (五)注意学习和掌握调查报告写作的方法和技术(附件五),努力提高调查报告的写作能力。学生工作部(处)于年底举行优秀调查报告评选和讲评活动。 特此通知。 华南师大学生工作部(处) 二00七年七月二日 拟稿人:雷蕾 审核人:冼德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