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06年度国家助学奖学金的通知及相关情况说明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通知公告2007-05-30 19:07:00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各院系:
2006年度国家助学奖学金已于5月29日全额发放到获奖助学生缴纳学费的工商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内,请各年级辅导员通知获奖助学生尽快查收,并督促其在签领表上签名,签领表在6月9日之前统一上交学生事务管理科。但有以下21名同学的账户存在不正常情况,本次暂时未能发放。请辅导员尽快通知以下同学将能够正常使用的工商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号码发送到校区负责老师的QQ上,我们会尽快处理。如有疑问,请致电负责老师。
石 牌 校区:姚老师 (联系电话:85211033 QQ:13500982)
大学城校区:蔡老师 (联系电话:39310042 QQ:270731706)
学号
姓名
账号
金额
不成功原因
专业




































































































附:2006年国家助学奖学金签领表(石牌校区、大学城校区、南海校区)
关于2006年度国家奖助学金延迟发放的相关情况在此进行详细说明。
学生工作部(处)于2006年11月16日发布《关于评选2006年度国家助学奖学金及广东省政府助学金的通知》,12月14日进行2006年度国家助学奖学金及广东省政府助学金候选学生名单公示,校内的程序按计划顺利地进行。12月27日,由于2006年度国家助学奖学金资金未到账暂时未能发放,在《关于发放2006年省政府助学金的通知 》中进行了解释;2007年1月15日专门发布《关于缓发2006年度国家助学奖学金的通知》,并在政工干部例会上通知辅导员转告获奖助的同学,2006年度国家助学奖学金要延迟到下学期才能发放。
国家助学奖学金项目属于省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的项目,根据国家规定,财政拨入的款项实行零余额支付的制度,即当年未使用也不允许留在学校而必须由省财政厅冻结、收回,重新进行下一次的集中申请。2006年12月29日,省财厅才将2006年度国家助学奖学金划拨至我校,12月30日就进行年终结账,冻结了该笔款项,我校财务处根本没有时间进行操作,此款项就已经被省财政厅收回。2007年寒假过后,我校财务处立即向省财政厅重新申请该笔款项,但由于此项目的经费审批必须通过省人大开会通过之后才能划拨,所以直到2007年4月29日我校才收到拨款的文件。此后,又经过统一的集中申请上报,这笔款项最后于5月21日拨至我校财务处。
作为负责学生助学帮困工作的职能部门,我们知道有很多家庭经济困难的同学需要通过国家助学奖学金解决生活问题,但是由于有些程序是学校无法改变的,只能在我们的能力范围内为大家提供服务。因此,自2007年3月至今,负责此项目的老师不厌其烦的回答同学们通过网络、电话等各种形式提出的关于2006年度国家助学奖学金延迟发放的问题。在此期间,我们感谢同学们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但也有个别同学在提出问题的时候态度恶劣,并对学校及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恶意中伤,造成了极坏的影响。请各院系辅导员通过适当的形式向同学们说明2006年度国家奖助学金延迟发放的相关情况,并通报个别同学在此期间的不良行为,引此为鉴。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二○○七年五月三十日
拟稿人:姚轶懿 负责人:胡庭胜


标签:#奖学金 #情况 #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