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用2007级新生兼职班主任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通知公告2007-05-17 18:59:00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各院系: 第七届兼职班主任的任期即将结束,并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为了加强2007级新生的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学生工作部(处)决定继续实行学生兼职班主任制度,如需继续聘用学生兼职班主任的院系,请按本通知做好如下事项: 1.聘任对象为全日制的在读研究生或本科三、四年级中的优秀学生干部。要求条件如下:德才兼备;成绩学习成绩优良,没有不及格的科目;学年平均分在80分以上,或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2.8以上;党员优先考虑。各院系可以在本单位内物色和推荐,也可以跨院系物色、挑选和推荐。 2.兼职班主任的配置原则上按40—60人设一名的标准进行配置,各院系按照标准向学生工作部(处)申报拟聘用人数,最后指标由学生工作部(处)审批确定。 3.各院系在选拔人选的过程中,要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如下程序进行:公布招聘事项——个人申请报名——院系审核——学生工作处审批。 4.各院系对符合条件聘任人选,要择优推荐,对未被推上的人选要做好相应的思想工作。 5.各院系要如实填好学生兼职班主任申报表中的各个栏目中的内容,其中平均学分绩点一栏须由教务员亲自填写并签字,最后由副书记签名后加盖公章上报学生工作处。 6.招聘与审批的时间安排: (1) 院系公告、动员、报名、物色、挑选时间:5月18日——5月30日; (2) 院系推荐与报送材料时间:5月31日; (3) 学生工作部(处)审查时间:6月1日——6月4日; (4) 上岗前培训:9月初; (5) 发聘书时间:9月初。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2007年5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