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7届毕业生校内助学贷款还贷工作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通知公告2007-05-09 18:55:00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各院系:
2007届毕业生中有169人获得了校内助学贷款,每人贷款总额为2000元,为做好2007届毕业生校内助学贷款还贷工作,请各院系07届毕业班辅导员协助学生处做好如下几项工作:
1.核对贷款学生名单(名单见附件),如有错漏请及时反馈给学生处学生事务管理科郑老师(85211033)。
2.通知学生尽量在毕业前一次性归还贷款。根据《华南师范大学校内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第七条规定,贷款学生应于毕业前一次性归还贷款2000元,如果确实因家庭经济困难未能在毕业之前还清,可向学校申请缓还,缓还期限为2年,但必须办理缓还手续,签定《华南师范大学2007届毕业生缓还欠款协议书》(此项工作将在毕业离校前办理,另文通知),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3.通知以下四类可以免还校内贷款的毕业生到学生事务管理科办好免还手续。
(1)考上研究生(包括保送研究生)的同学,凭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原件到学生处学生事务管理科办理免还手续,如果离校前未拿到录取通知书原件的同学,仍需先签订《华南师范大学2007届毕业生缓还欠款协议书》,待拿到录取通知书再取消协议;
(2)2007年招收的农村师资教育硕士生;
(3)2007年广东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和山区计划志愿者;
(4)2007年参加广东省大学生“三支一扶”计划者。
校内助学贷款还贷程序:
石牌校区:到学生处学生事务管理科(行政大楼322房郑老师)开缴费单→到财务处(行政大楼118房)缴费→提供缴费发票给学生处学生事务管理科
大学城校区:到大学城学工办(行政大楼A414房方老师)开缴费单→到大学城财务处(A203房)缴费→提供缴费发票给大学城学工办
附件:《华南师范大学2007届毕业生校内贷款学生名单》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二○○七年五月八日
拟稿人:郑秋萍 负责人:胡庭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