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评选“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和“全国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通知公告2007-04-20 11:57:00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各院系:
根据《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关于推荐评选“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和“全国先进班集体”的通知》(教思政函「2007」2号)的要求。教育部分配到我省高校“全国三好学生”(含“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名额8名、“全国先进班集体”名额6名。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各高校推荐上报“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先进班集体”名额原则上各1个。为了做好这次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推荐的范围和对象
推荐评选范围包括普通高等学校(包括高职高专学校和社会力量举办从事高等学历教育的学校)。推荐评选对象为2007年7月前在校的全日制学校的学生(含博士、硕士研究生)和学生班集体。
二、推荐的标准和名额
推荐评选“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和“全国先进班集体”要坚持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标准。
按照教育部文件的要求,“全国三好学生”的评选标准是: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及其它有益活动,有较强的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和执行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获得过省级“三好学生”称号。
各院系推荐的“全国三好学生”候选人,除按照以上评选标准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中之一种:
(一)本科学生上一学年的平均学分绩点文科达到3.5或以上,理科达到
3.3或以上,研究生上一学年平均成绩达到85分或以上;
(二)本科学生在校期间获得过“优秀学生标兵”或“优秀团员标兵”称号;
(三)在全国竞赛中获得名次;
(四)本科学生在有刊号的刊物上发表过学术论文或作品,或者在科研科技
活动中有突出成果;研究生须在核心刊物发表论文两篇以上;
(五)在保护国家、集体、公民财产或他人生命安全中有突出表现者;或者长期坚持从事志愿服务活动,有突出成绩者。
“全国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是: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热心承担社会工作,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很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获得过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全国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是: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认真组织社会实践和文化科技活动;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保持良好的宿舍、个人卫生环境;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均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获得过省级“先进班集体”称号。
三、推荐与评选
“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和“全国先进班集体”候选名单由各院系学生工作组在本院系范围内提名和推荐,并于4月19日之前上报到校学生工作处(如院系没有符合要求的人选也必须告知学生工作处)。由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院(处)和校团委的负责人组成评审组,对各院系上报的材料进行评选,确定上报名单后在网上公示五天,将无异议人选上报省教育厅。
四、需上报的材料
1.“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和“全国先进班集体”候选人(单位)须上交4000字的事迹材料,一式三份;
2.“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须上交个人二寸蓝底彩色照片两张;“全国先进班集体”候选班级须上交班集体照片两张;
3.《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推荐登记表》、《全国先进班集体推荐登记表》一式三份;
4.“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和“全国先进班集体”候选人(单位)推荐的过程简述及任课教师、其他班集体同学代表的意见汇总。
五、对获奖学生和班集体的奖励
获得“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除获得教育部、共青团中央颁发的证书外,学校按本校一等奖学金的标准给其颁发专项奖学金。获得“全国先进班集体”的班集体除获得教育部、共青团中央颁发的奖牌外,学校将颁发奖金3000元。
附件1: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推荐登记表
附件2:全国先进班集体推荐登记表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处)
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二○○七年四月十六日
拟稿人:郑秋萍 负责人:胡庭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