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7届毕业生2006-2007学年度评优工作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通知公告2007-04-04 11:46:00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各院系:
2007届毕业生2006-2007学年度评优工作已启动,为了做好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院系按时依照执行。
一、根据《华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年评优奖励办法》关于第四学年评优活动的相关规定,请各院系2003级辅导员于2007年4月27日之前完成评优工作,并将结果上报到学生工作部(处)学生事务管理科。
二、奖金发放方式
由于有一部分毕业班学生已经取消了工行存折,无法采取由财务处转帐的形式发放,因此,该次奖学金发放由毕业班辅导员发放现金。
三、工作进度安排:
时间 | 具体事项安排 |
4月6日之前 | 学生提出评优申请,如实填写《华南师范大学学年评优申请登记表》。 进入学生部网页(http://xsb.scnu.edu.cn/)—“特色下载”,下载《学年评优申请登记表》 |
4月27日之前 | ①各院系根据《华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年评优奖励办法》(华师【2005】139号文)进行评选,并将评优人选在本院系公示5天; ②各院系认真完成《华南师范大学学年评优呈报表》一式3份,由辅导员填表签名,副书记签署意见,同时加盖院系公章,并将电子文档和打印文本一同上交学生事务管理科。(石牌校区发到xsswglk@126.com;大学城校区发到xgb03@scnu.edu.cn)(《华南师范大学学年评优呈报表》可进入学生部网页—“特色下载”栏目下载) ③各院系要认真审核获奖学生所填写的《华南师范大学学年评优申请登记表》,由副书记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上交到学生事务管理科。 |
5月11日之前 | 学生事务管理科初审院系上交的材料后交学生部领导审批,并将获奖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天。 |
5月25日—31日 | ①学生工作部(处)拟稿发文; ②院系填写荣誉证书,凭《学年评优呈报表》将填写好的荣誉证书拿到校办盖章,并将《学年评优呈报表》交校办备案; ③辅导员发放奖学金。 |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二○○七年三月三十日
拟稿人:郑秋萍 审核人:胡庭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