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招聘辅导员启事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通知公告2007-02-11 11:01:00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为充实辅导员队伍,经学校有关职能部门研究并报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决定从本校二00七届毕业生中招聘7名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告示如下:

一、招聘原则

  在招聘辅导员工作过程中,坚持如下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和规范操作,增强招聘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二)竞争与择优原则。学校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程序和公开竞争的方式,挑选录用综合素质高者。

(三)优化队伍结构原则。在选拔配备辅导员过程中,注意专业结构、学历结构、地缘结构、学缘结构、性别结构和能力结构的合理组合,在素质和能力相同情况下,优先考虑高学位者。

(四)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招聘工作中充分听取用人单位意见,但面试人选和录用候选人须经学校联合考核组集体讨论决定。

  二、招聘的对象和条件

报考者必须同时符合如下八个方面的条件:

(一)报考者必须为华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遵纪守法,组织观念强,到报名截止之日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三)学习勤奋,成绩优良。本科毕业生平均学分积点:文科2.8以上,理科2.6以上;到报名截止之日,英语统考普通专业必须过四级,美术、音乐、体育专业必须过二级;具备授予学士学位的条件。研究生学习成绩平均分必须在80分以上,到报名截止之日必须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学术论文,具备授予硕士学位的条件。

(四)热爱学生工作岗位,乐于奉献,服从组织安排,有从事辅导员工作5年以上的意愿。

(五)了解大学生的思想和心理特征,熟悉大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在本科阶段担任过学生党支部书记,或者担任过学校或院系学生会、团委部长以上职务,具有比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社交活动能力。

(六)工作积极,作风深入扎实,表现优秀,在攻读现学位期间获得过校级以上优秀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含优秀团干)、或优秀党员的奖励。

  (七)具有比较好的语言与文字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计算机操作能力以及教育教学能力。

(八)身心健康,性格开朗,具有从事辅导员工作的气质和魄力;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博士生年龄在33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或具有突出特长者年龄可以放宽1周岁。

三、招聘名额和服务单位

招聘名额共7名,其中:本科生辅导员5名,研究生辅导员2名。具体服务单位和有关要求见附表一。

四、招聘办法

  学校组成联合考核组负责本次招聘工作,考核组组长由主管学生工作和人事工作的学校领导担任,其他成员包括人事处、研究生院(处)、学生工作部(处)、组织部、监察处、校教代会、校团委的负责人。

有录用辅导员指标的院系派三名党政领导参加面试的评分工作。

  采取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和择优录用的办法。报考者经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等程序以后,由联合考核组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成绩、综合素质、岗位需要和择优原则等因素来确定录用人选。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有意报考且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生,请自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表、荣誉证书、英语统考和普通话测试等级证书、科研成果等材料的原件及其复印件以及一寸免冠半身相片一张于2007年2月26日至3月8日上班时间内到学生工作部(处)思教科(石牌校区学校办公楼324室)办理报名手续,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表二),进行证件材料验证。

报考者必须如实提供自己的信息资料,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外,并将情况通报全校。

对于不符合本启事界定的招聘对象或招聘条件者,恕不接收其自荐材料和为其办理报名手续。

  (二)资格审查

由学校人事处、研究生处、学生工作处和用人单位的负责人对报名者的报考资格和条件进行审查,确定参加笔试的名单后上网公布。

(三)笔试

笔试时间为2007年3月15日14时30分至17时。笔试地点为本校第一课室大楼,具体课室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有:①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基本知识;②党的基本知识;③学生教育管理的基本理论与知识;④教育法规;⑤综合分析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四)面试

笔试以后,采用笔试成绩加附加分之和、按照不超过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同时兼顾岗位与专业需求的方法来确定面试人选。

附加分的计算方法如下:①在攻读本学位期间,在全国性学科知识与技能竞赛中,个人或小组项目(下同)获得第一名或一等奖者加3分,获得其它名次者(不包含优胜奖,下同)加2分;在省级学科知识与技能竞赛中获得第一名或一等奖者加2分, 获得其它名次者加1分。②被评为全国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干、优秀党员者加3分;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干、优秀党员者加2分。③担任省学联主席或驻会主席者加3分;担任学校学生会主席或社团联合会主席者加2分。

有非常突出的专长或特长,经过有关专家的考核确认和联合考核组讨论通过,可加1至3分。

学校联合考核组对笔试入围者进行面试,入围者每人先作五分钟的即兴演讲,然后用三分钟回答主考官的提问。

  面试内容为:①语言表达能力;②综合分析能力;③思维反应能力和应变能力;④对大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知识的掌握和运用;⑤仪表、气质与魄力。

  面试时间:2007年3月下旬。具体日期和各考生的面试时段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本校石牌校区桃李园三楼活动室。

(五)考察

学校联合考核组按照不超过1:3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的考察。

(六)录用人选的确定

  联合考核组根据考试、考核结果以及毕业生的综合素质和岗位需要确定招聘录用候选人名单,由各用人单位与入围人选进行双向选择后提出录用名单上报校联合考核组。

校联合考核组将录用名单在全校和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合格的人选,由人事处按录用毕业生的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六、主要阅读书目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德育大纲》,《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2005]21号),《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2006]24号)《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教育部教社政[2005]2号),《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2002年6月25日发布),关于科学发展观方面的文章。

七、报名时间、地点与咨询电话

(一)报名时间

2007年2月26日至2007年3月8日上班时间内(寒假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9时至11时、15时至17时)。

(二) 报名地点

本校学生工作部(处)思教科(石牌校区学校办公楼324室)

(三)咨询电话

020-85211032 020-85215801

华南师范大学招聘学生政工干部联合考核组

(代章)

二00七年二月八日

附表:招聘辅导员名额和服务单位一览表

指标共计7名,其中:本科生辅导员5名,研究生辅导员2名。

服务单位

指标

工作岗位

专业要求

学历要求

工作地点

生命科学学院

1

本科生辅导员

理工科

硕士以上

石牌校区

地理科学学院

1

本科生辅导员

理工科

本科以上

石牌校区

数学科学学院

1

本科生辅导员

理工科

本科以上

石牌校区

物理与电信工程

学院

2

本科生与研究生

辅导员各1名

理工科

硕士以上

大学城校区

文学院

1

本科生辅导员

文科

硕士以上

大学城校区

经济与管理学院

1

研究生辅导员

经济或管理

硕士以上

大学城校区

 

附件:华南师范大学招聘辅导员报名登记表

标签:#华南 #辅导员 #启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