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九届粤港澳普通话大赛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通知公告2006-09-13 14:22:00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第九届粤港澳普通话大赛”即将举行,本次大赛参赛相关信息如下:
参赛要求: 普通话标准流利,并掌握一种广东方言,年龄、职业、学历不限,必须是在广东、香港或澳门长期居住的非专业语言工作人士
参赛费用: 报名考试费20元(以后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初试内容: 自我介绍、朗读、命题讲话、才艺展示或说明
报名初赛时间: 2006年9月17日星期天9:00-17:00
报名初赛地点: 广州市人民北路686号广东电台正门
大赛奖项: 冠军 5000元 学生飞跃大奖 1000元
亚军 3000元 最佳才艺大奖 1000元
季军 2000元 传媒瞩目奖 1000元
优异奖(9名) 500元
由广东电台、香港电台、澳门广播电视股份有限公司和佛山电台联合主办的粤港澳普通话大赛,举办八年来曾为粤港澳三地的普通话推广工作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产生了广泛积极的社会影响,并成为南中国最权威的语言文化品牌活动。大赛在开拓三地经济文化交流方面意义深远,引起了三地政府的关注,曾邀请澳门特首何厚铧何香港立法会主席范徐丽泰女士亲临现场为选手颁奖。
请各个院系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特此通知。
华南师大学生工作部(处)
200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