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城学工办招聘学生工作助理启事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通知公告2006-09-11 14:17:00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为解决学工办学生助理人数不足的困难,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大学城学工办现面向大学城校区各院系04、05级本科学生公开招聘半义务性质学生工作助理。
一、整体要求:
1. 综合素质高,学习成绩优良,在保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前提下有余力从事学生助理工作,工作时间可以坚持一学期以上;
2. 严守工作纪律,注重团队合作,有大局意识和服从意识;
3. 工作踏实肯干,认真负责,不推诿工作,不偷懒;做事耐心细致,大公无私,有牺牲奉献精神;
4. 文明知礼,表达、沟通能力强,能胜任基本的办公室接待工作;
5. 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能熟练应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汉字录入速度较快;
6. 每周至少有两段单位时间(整个上午或下午)可到学工办上班并按时到位;
二、具体岗位要求:
1、办公室(若干名):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要求形象较佳,有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及亲和力,反应敏捷,能胜任各种接待工作;
2、思教科(4-6名):负责草拟各类文字材料及其校对,要求熟悉公文写作,文笔好。报名时请带一篇自已写作的应用文(必须)或其它文学作品。
3、事务组(2-4名):负责数据统计、资料发放及其它事务性工作。
4、心理咨询(2名):(详细要求请查看南方心理在线http://www.psyonline.cn)
三、待遇
1. 一经录用,进行一系列系统的培训,提升综合素质及工作技能;
2. 提供各种学习与实践的机会,提高个人综合能力,实现全面锻炼发展;
3. 视作校级学生干部,并每年评优一次;
4. 享受基本的勤工助学补贴;
5. 授予《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助理聘书》;
四、报名方法
1. 于9月11日到17日之间下载报名表(见附件),填妥交辅导员加意见后在9月18日前交到大学城学工办A143或A415,如有相关证明材料可同时附上。咨询电话:39310036,39310037,39310040。
2. 报名的同时上报本学期课程安排。
3. 接受系统工作技能培训,一个月试用期,通过试用期正式录用。
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学工办
二00六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