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5级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准备相关材料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通知公告2006-07-11 14:06:00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各院系:
为了做好05级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工作,请需要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在暑假放假回家期间,准备有关材料如下:
1.父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页复印件(有配偶的同时复印配偶的户口本),统一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家庭户口本首页的复印件(有当地公安局盖章的那页)。
3.《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证明》,统一在学生处网页上下载,其中须由学生家长同意并签名,最后一栏须由家长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部门签章,未成年人须提供有法定监护人签名的书面同意贷款的证明(若为文盲则需盖手印)。注意:村委会或居委会所开的困难证明一律不予接收。
4.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的陈述)可附带其它专门证明(伤残证、下岗证书、疾病诊断证明等),全部都需由家长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部门签章。
以上项目务必在暑假放假回家期间完成,开学后把全部资料交辅导员处,其它相关事宜有待下学期通知。另请05级辅导员在放假之前统计好需要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人数,在7月16日前上报学生事务管理科。咨询电话:石牌校区85211033;大学城校区39310037。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二○○六年七月十一日
拟稿人:郑秋萍 负责人:胡庭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