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任思政课兼职教师的通知(更新)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通知公告2006-05-25 12:37:00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2006-2007学年度第一学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将继续聘任兼职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聘任主讲教师
担任过本课程主讲的老师,经考核符合要求的,2006-2007学年度第一学期将继续聘任为主讲教师。
1、石牌校区:
刘海春、张仲仁、卓雄辉、严壁、刘永琴、黄佳明、周宪、刘科荣、万日融、王 岩、徐 军、陈 果、董怀宏。
2、 大学城校区:
彭伟忠、雷 蕾、吴 岚、周新兰、刘冬梅、申云同、王晓盈、陈培新、潘国雄。
请以上教师做好备课准备。06级学生使用的教材是教育部的统编教材,教学以我校自编的教材为主要参照。
二、试讲安排
第一次担任本课程主讲的老师需试讲,试讲通过后方可任主讲教师。本课程不设立辅导教师。
1、试讲名单:
经本人申请和资格审查,安排下列老师参加试讲。
①石牌校区:
罗品超、王 芹、邹勇华、陈 淳、陈雄飞、王 鹏、彭 海、张奕华、李海云、冷佳奕、肖小英、黄平江
②大学城校区:
丁 纯、于林平、陈斯拉、曾保春、胡 敏、
2、时间地点:
地点:石牌校区文科楼1楼115室
时间:见下表:
姓名 | 6月2日(星期五上午) | 姓名 | 6月2日(星期五下午) | |
罗品超 | 8:30-9:00 | 丁 纯 | 14:30-15:00 | |
王 芹 | 9:00-9:30 | 于林平 | 15:00-15:30 | |
邹勇华 | 9:30-10:00 | 陈斯拉 | 15:30-16:00 | |
陈 淳 | 10:00-10:30 | 曾保春 | 16:00-16:30 | |
陈雄飞 | 10:30-11:00 | 彭 海 | 16:30-17:00 | |
王 鹏 | 11:00-11:30 | 胡 敏 | 17:00-17:30 | |
张奕华 | 11:30-12:00 | 李海云 | 17:30-18:00 | |
冷佳奕 | 18:00-18:30 | |||
肖小英 | 18:30-19:00 | |||
黄平江 | 19:00-19:30 |
3、试讲要求:
①内容以05级《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材为依据,试讲其中任何一讲。
②准备2节课的教案及课件,试讲之后交理论部。试讲时间为30分钟。
③请提前15分钟到达试讲地点。
三、授课时间
本课程的课堂教学总学时为50学时,每周4学时。授课时间安排如下:
1、石牌校区:星期一、星期二(个别班级在星期三)各2节。
2、大学城校区:星期三、星期五各2节。
如有意见或需要请在5月30日前与理论部联系。联系电话85215619、88238424(郭老师)。
四、教学示范课
本周五(5月26日)下午在南海学院,理论部王老师上两节《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示范课。前往观摩的教师请与理论部联系,并于本周五下午两点到高教村楼下乘坐前往南海校区的交通车。要求05年没有担任本课程主讲教师的老师前往观摩。
政治与行政学院理论部
二00六年五月二十五日